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2册全)清晰電子版
【书 名】: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
【作 者】: 主编:黄季陆
【出版社】: 中央文物供应社·台北 1969.10.10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是护法运动期间孙中山设立的军政合一政权–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开发行的机关刊物,里面收录了大量以陆海军大元帅(即孙中山)名义发布的命令、训令、指令、批示、法规、文告、宣言等,是研究孙中山后期政治活动的重要文献.无论是台湾出版的<国父全集>,还是大陆出版的<孙中山全集>,都视其为重要的资料来源.
1923 年 3 月 2 日 ,孙中山在广州农林试验场设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以“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名义发布各种政令,统帅各军,第三次在广东建立革命政权。从大本营秘书处编制发行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所载孙中山发布的各种政令。
1923年1月,滇桂讨贼联军赶走陈炯明,孙中山偕谭延闽,陈友仁等人从上海返回广州,2月21日宣布续行大元帅职权。3月2日重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简称大本营),成为最高的军事执行机关。为贯彻军权统一,大本营体制采取集中军权的元帅制,赋予大元帅很大权利:1.处理一切主要政务;2.调度、指挥各总司令、司令、军帅等军队;3.决定政府机关组织、各机关增设与裁并及重要官吏的任免;4.公布条例、发布命令、核准各部公布的条例。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大元帅1人,总参议1人,咨议、参议若干人。孙文为大元帅,胡汉民为总参议,张开儒为参谋长。大本营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秘书若干人。
参军处:1924年9月撤销。
法制局:
审计局:1924年改为审计处。
会计司:内设统计、出纳2课,司员3人,分掌课内事务。
庶务司:设第1-3科,由司员任科长。1923年4月归会计司办理。
军法处:1923年3月撤销,其事务由军政部兼理。
航空局:
金库:设统计、保管、支出3科,,1923年3月17日金库撤销,所有事务归并大本营财政部办理。同年8月,又恢复金库。
内政部:设总务厅及第1-2局。
财政部:设总务厅及第1-2局。1924年3月,2局改为赋税局、泉币局。
军政部:设军务、军衡、军需3局,后又增设审计局、军法处。
建设部:设工商、交通2局,后增设侨务局。
外交部:设第1-2局。
海军部:
参谋部:lq24年9月撤销。
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并兼理司法行政事务。
大本营还陆续设立如下机关:大本营兵站总监、大本营粮食管理处、大本营筹饷总局、中央军需处、大本营军需总局、宣传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局、禁烟督办署、盐务署、大本营参谋团等。
1925年7月1日,大本营改组为国民政府,所有大本营各机关由国民政府分别派员接收。
目錄: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2册全) (0 folders, 12 files, 1.18 GB, 1.18 GB in total.)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一○册.pdf 94.19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八册.pdf 106.48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二册.pdf 89.85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九册.pdf 114.85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六册.pdf 112.64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七册.pdf 100.62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三册.pdf 101.16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四册.pdf 105.64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五册.pdf 110.11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一册.pdf 81.05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一二册.pdf 101.37 MB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第一一册.pdf 93.10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