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盘县志·下卷(1986-2008)》: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ZY、MZD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ZY和历史唯物ZY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记述1986-2008年盘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二、本志是《盘县特区志》的续修,属盘县又一部社会ZY新方志,时限上起1986年,下迄2008年。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盘县志·下卷(1986-2008)》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县志 |
| 主题方向 | 盘县志·下卷、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ZY、MZD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ZY和历史唯物ZY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记述1986-2008年盘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二、本志是《盘县特区志》的续修,属盘县又一部社会ZY新方志,时限上起1986年,下迄2008年。为充分反映盘县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本志《总述》及部分篇、章中的《引言》概括性地上溯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时。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体裁。前置编委会名单、图照、《序》《凡例》等,接置《目录》《总述》《大事记》《专记》,其后为志文,设20篇61章。篇后置《人物传》,最后是《附录》《索引》《编后记》等。《大事记》编写以编年体为主,个别需反映事件过程的,用记事本末体。特设《专记》,用记事本末体,以彰显盘县县情特点;篇章中亦设有《专记》,内容为重要或有特点的事物。《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原则,被立传者属曾经担任盘县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及社会各界有影响的已故人物。教育、科技、林业等篇章中附有相关人才简介内容。《附录》收录的资料分目,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要文件、限外资料(含补遗的图片、文字资料等)。 四、煤炭产业是盘县经济的最重要支柱产业,故特别将“煤炭工业”升格为篇。煤炭储量、煤质等情况也相应置于该篇。 五、志中的“县”“特区”“县(特区)”,指1999年4月20日由盘县特区更名为盘县前后之称,前为“特区”,后为“县”。记述时,除必须按当时全称记述外,一般按“特区”或“盘县”或“县”或“全县”冠以其称;“乡镇”,指1992年盘县进行建镇并乡撤区所建立的37个乡镇(20个镇、6个乡、11个少数民族乡);“村”,指2004年小村并大村所建立的450个行政村。1986-1992年间的“区”“镇”“乡”“村”,在记述该时段的内容时沿用。 六、所记地名、机关单位名,一般使用记事时本志时限内所用名称及其变动名称。名称文字较多的,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后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盘县委员会”简称“县委”,“盘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盘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 七、本志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简化字、标点符号、专业名词、纪年、数字、计量单位等,均执行国家现行的统一规定。其中,土地面积统一以“亩”计量。本志纪年,统一用公历纪年,凡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史实,历史纪年后括注公元纪年。 八、所使用的图片资料,有少部分因其内容的重要和特殊在时限上突破下限。地图、行政区划.图由省测绘院编制。 九、为方便读者使用和了解本志及其总体内容,本志分上、下卷,上卷设全志总目录,下卷亦设目录;《目录》《总述》采用中英文对照,中文在前,英文列后;卷末设《索引》供查检, 十、入志资料,主体来源于县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乡镇、驻境企业提供的资料长编及县档案馆卷宗,志中不注明出处。所涉及的数据以县统计局提供的为准。县统计局未掌握的业务数据,以部门提供的入志。编纂单位:盘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内容时限:1986年-2008年出版单位:方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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