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荔波县信用合作志》: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唯物ZY历史观、MZD思想、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的记述荔波县信用合作事业发展变化的史事。 二、本志上限1938年,下限2012年,纵跨75年。 三、本志资料的编写遵循广征博采、严格精选、核实勘误的编撰原则,尊重历史,去粗取精,求实存真,达到全面系统、准确要求。 四、本志分为概述、大事记、机构沿革、社员及股金、体制改革、存款与贷款、行政业务管理、党群组织和附录组成。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荔波县信用合作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历史 |
| 主题方向 | 荔波县信用合作志、地方志、文史资料、古籍文献、区域历史、资料下载 |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唯物ZY历史观、MZD思想、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的记述荔波县信用合作事业发展变化的史事。 二、本志上限1938年,下限2012年,纵跨75年。 三、本志资料的编写遵循广征博采、严格精选、核实勘误的编撰原则,尊重历史,去粗取精,求实存真,达到全面系统、准确要求。 四、本志分为概述、大事记、机构沿革、社员及股金、体制改革、存款与贷款、行政业务管理、党群组织和附录组成。使用纲目体的章统节、节统目进行记述。 五、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第三人称书写,文中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量词使用汉字书写,度、量、衡用国家法定标准书写,志中人物直书其名,可冠以职务,不用代称。 六、民国纪年使用汉字书写,括注公元时间,以1949年12月16日为荔波县解放的时间。 七、货币:解放前使用的货币,如实书写货币单位,不作比值换算。解放初,全国使用苏制版人民币,一万元等于新人民币一元,书写时一律按比值换算为现行人民币单位。 八、对历史地名,仍用当时称谓,如地名与现在不一致的,在括号中注明现地名,并在机构沿革中如实反映。编纂人员:潘荣熙编纂单位:荔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容时限:1938-2012出版单位:荔波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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