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内容简介:凡例 一、《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坚持实事求是、求实存真的原则,运用历史发展观和历史辩证观从地理、经济、政治、教育、人文、社会等方面,真实而系统地记载新维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本志采用语体文,只记事实,不作评述;体裁集述、记、志、传、图、表、录于一体,叙事以文为主,辅以图表,按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分别陈述。全志共设9篇47章139节,约30万字(含文字、图片、表格等资料)。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县志 |
| 主题方向 |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
内容简介:凡例 一、《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坚持实事求是、求实存真的原则,运用历史发展观和历史辩证观从地理、经济、政治、教育、人文、社会等方面,真实而系统地记载新维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本志采用语体文,只记事实,不作评述;体裁集述、记、志、传、图、表、录于一体,叙事以文为主,辅以图表,按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分别陈述。全志共设9篇47章139节,约30万字(含文字、图片、表格等资料)。 三、纪年方法:清代及以前朝代纪年用汉字,括注公元纪年;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四、本志统合今古,详今略古。上限自新维立村之初(清朝中期),下限至2013年底,部分资料延伸至2014年4月。 五、时间注释:志书中出现的“民国时期”指从1912年1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新中国成立前(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即1949年10月1日前(后):“改革开放前(后)”指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其他重大事件一般标明具体时间。 六、人物篇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三个部分,主要收录新维籍有一定名望的社会各界人士,按照“生不立传”的原则,去世的立传,在世的写简介,均按照出生年月依序如实记录。 七、建置区域:除特定历史时期称“乡、村、大队、管理区、村委会”等之外,统称新维村。根据市、镇、村有关资料显示,1989年之前有写作“新围”。为了该书统一规范,全部用“新维”。其他古(旧)地名均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今地名,余下概不标示。 八、称谓:新维村“两委”是指中共新维村支部办公室和新维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的统称。 九、本志之资料来源于省、市、镇、村等单位的档案馆、文史馆、资料室,及各级报刊、网站;部分内容来自村籍老人口述,经实物查证,去伪存真,收录于内,一般不标明出处。编纂人员:叶惠新编纂单位: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志编纂委员会内容时限:-2013出版单位:羊城晚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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