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志·安溪县 感德镇志(事物发端-2007年)》

摘要:《福建省地方志·安溪县 感德镇志(事物发端-2007年)》:内容简介:凡例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ZY、MZD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ZY和历史唯物ZY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全面记载感德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二、本志时间上限为各种事物的发端,下迄2007年12月。部分有因果关联的人或事,时间适当下延。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

资料信息表

资料名称 《福建省地方志·安溪县 感德镇志(事物发端-2007年)》
资料形态 PDF图文资料
所属类目 县志
主题方向 福建省地方志·安溪县、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内容简介:凡例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ZY、MZD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ZY和历史唯物ZY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全面记载感德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二、本志时间上限为各种事物的发端,下迄2007年12月。部分有因果关联的人或事,时间适当下延。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分志、人物、附录等,设卷、章、节、目、子目五个层次,横排纵写,略古详今。四、人物志由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三部分组成。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以对社会有重要作用或重大影响的已故感德籍人士为主。人物简介收录对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较大影响的在世感德籍人士。人物排列一律以生年为序。人物表辑录感德籍地方副科级、部队正营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海外及港澳台祖籍感德的有名望人士。五、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除概述和卷下无题小序外,其余据事直书,述而不论。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六、本志各级机构、会议等名称,均书以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全称,如全称过长又多次出现,首次使用全称时括注不产生歧义的简称,能特指的基层单位用“该乡”、“该村”、“该校”等代词。“感德”、“全乡”、“全镇”、“境内”均指感德镇。七、本志各个时期的机构官员或负责人名称,除引文及反映某一历史事实冠以职务外,一律直书姓名,不加任何称呼,不冠以褒贬之词。八、本志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一律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引古籍或用作姓名个别字容易产生歧义的,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引文、碑文均忠于原文,如有文字不规范采用括注外,不作改动。九、本志地名以《安溪地名志》为准。《安溪地名志》未录入的,以当时地名记述。涉及古地名时,括注今地名。十、本志历史纪年,中华民国以前年份用历史正称,先用汉字书写朝代年号纪年,后括注阿拉伯公元纪年,并省略“公元”两字;中华民国年份用阿拉伯数字,并在自然段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同自然段再次出现时不再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十一、本志称“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限。十二、本志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均指当时感德管辖范围内的数据。凡列入县统计局统计的,以《安溪统计年鉴》为准;未列入县统计局统计的,则采用有关单位的报表、总结中的数据,经核实后入志。十三、本志资料主要来自档案、年鉴、谱牒、专著、部门提供的资料以及调查访问的记录,经考证、鉴别后入志,一般不注明出处。编纂人员:陈志明编纂单位:安溪县感德镇志编纂委员会内容时限:-2007出版单位:厦门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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