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摘要:《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内容简介:福建省供电初期,电价采用包灯制。民国7年(1918年)开始,实行按电度表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电价经数次调整,并随电价加收附加费用。为缓解电力紧缺矛盾,1985年开始,国家实行鼓励集资办电的多种电价政策,新建电厂按“还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的多轨制随之产生。为克服电价多轨制产生的弊端,全省县级电网从1992年开始进行综合电价改革,省电网亦于1995年开始分批实施综合电价改革。

资料名称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资料形态 PDF图文资料
所属类目 历史
主题方向 福建省志·物价志、地方志、文史资料、古籍文献、区域历史、资料下载

本卷定位与记述边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属于福建省志中的价格专业志。本卷所附资料简介以电价沿革作例,显示其内容既涉及价格项目,也记述管理措施的形成和调整。该简介记载,福建早期供电阶段曾实行包灯制,民国七年(1918年)起按电度表收费;新中国成立后电价数次调整,并出现附加费用。上述内容是简介明确列出的线索,若要引用具体价格水平、调整日期或政策文件,仍须回到书中原条目核页。

电价改革的时间线索

资料页将后续变化分成几个明确阶段:1985年起,国家实行鼓励集资办电的多种电价政策;新建电厂上网电价按“还本付息、合理利润”原则核定,销售电价多轨制随之出现。为处理多轨价格带来的问题,简介称福建全省县级电网自1992年开始综合电价改革,省电网则从1995年起分批实施。这一顺序说明该简介把发电侧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和电网改革分别叙述;不能把县级电网启动时间误作全省省网的同步起点。

下册内容范围

知识细颗粒资源库将本卷内容概括为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并列出附录、大事记和重要文件辑存。与简介中的电价线索合看,读者可按研究问题选择入口:查某类商品时先定位商品价格相关部分;研究收费事项或价格管理时,应分别核对对应栏目;追踪政策制度变化时,可再查大事记和重要文件辑存。这里是依据该资源库列出的卷内主题所作的检索建议,不代表已逐页核验所有篇章标题或其具体数据。

版本与使用说明

原资料页和知识细颗粒资源库均将出版者标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目前可核验的来源未给出本下册的ISBN、确切出版年月、页数及编纂者名单,因此本页不补写这些字段,也不以相邻上册资料代替下册书目。该卷与《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为不同册次,上册页面所载1930年至1998年的概述及其目录不可直接套用于下册。正式引用应按下册自身版权页、目录和原文页码著录,并区分简介转述与原书核对所得。

核验来源:知识细颗粒资源库:《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文生书院福建省地方志目录;原资料页。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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