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信息
| 资料名称 | 《福鼎县地名录》 |
| 编纂单位 | 福鼎县地名办公室 |
| 来源统计 |
来源原始介绍
本名录包括行政区划和居民点;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工建筑;自然地理实体;革命纪念地、名胜古迹六个部分,共汇集地名5185条。
资料编制与六类结构
来源简介称《福鼎县地名录》由福鼎县地名办公室编,汇集地名5185条,分为六部分:行政区划和居民点、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工建筑、自然地理实体、革命纪念地、名胜古迹。这个结构把居住和行政空间、单位名称、人工建设与自然地形分开,便于按地名对象查找。简介没有逐类给出数量,故本页只保留总量和六部分名称,不推估各部分条数。
普查与出版时间线
《福鼎县志》地名管理篇记载,县地名领导小组于1980年成立,1979至1980年核查地名4761条,1982年4月通过地区地名办验收,1984年6月内部出版《福鼎县地名录》。该志还记述,1989年起组织全面补查和资料更新,至1990年基本完成,形成4945条补更词条。来源简介所称5185条、县志所记早期普查4761条和后来的补更4945条属于不同记录阶段或口径,不能混成同一个数字,也不能仅凭数字差异判定其中一项错误。
沿海与岛礁地名线索
县志记载,福鼎14个乡镇中有10个临海;1985年完成沿海岛礁地名普查,之后建立标准地名图、登记表、一览表和地名卡片。地名管理篇还列出岛屿、礁、岬角、海湾、港湾、水道等复查类别,并记述1987年审定《福鼎县海域地名志》。这些资料表明,县域地名工作不仅处理村镇名称,也记录海岸地貌和航海地名。它们是理解全县名录形成背景的县志旁证,不代表本册六部分中只收岛礁地名。
检索和引用边界
查村镇、单位或人工设施,应按六类结构定位;涉及海域时可再结合县志地名管理篇和海域地名志。引用本册时,宜说明所据版本、页码和原始名称,并区分1984年名录与1989至1990年后续补查。现有在线简介没有给出页码和逐条索引,不能从总量推断具体条目是否仍沿用,也不能用后来的补更资料替换原书记录。
常见问题
5185条与县志所写4761条矛盾吗?前者是名录简介中的汇集总数,后者是1979—1980年核查数,时间和统计阶段不同。4945条是否等于1984年本册条目?不是,县志把它记在1989—1990年补查更新阶段。海域地名是否属于这本名录的唯一主题?不是,来源列出六部分,海域普查只是后续地方地名工作的一个专门方向。
资料依据:来源原始介绍;来源页所列5185条、六部分及编纂单位;《福鼎县志》地名管理篇对1979—1990年普查、出版和补更过程的记录。 来源文字已统一为简体字。核对日期:2026年10月25日。
同类资料可在县志资料目录继续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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