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乌鲁木齐市检察志(1935年-1985年)》.pdf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内容简介:人民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它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了旧的检察制度的基础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按照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新型检察机关。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乌鲁木齐市检察志(1935年-1985年)》.pdf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县志 |
| 主题方向 | 乌鲁木齐市检察志、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
内容简介:人民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它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了旧的检察制度的基础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按照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新型检察机关。编纂人员:尼牙孜·和加, 贾照辉, 张积善编纂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内容时限:193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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