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呼和浩特财政志略》.pdf_内蒙古自治区志:内容简介:凡例一、本志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实录,秉笔直书,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相统一。二、断限。上限因事而宜,下限一般至2002年底,部分至2003年底。三、志略采取语体文、记述体。以文字表述为主,图表为辅,图文并茂,有所创新。文字、数字、计量,均按国家颁行的统一规范书录。叙述性数字用汉字书写,显示性数字用阿拉伯字书写。四、取事。详今略古、详近略远0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为志略重点。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呼和浩特财政志略》.pdf_内蒙古自治区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历史 |
| 主题方向 | 呼和浩特财政志略、地方志、文史资料、古籍文献、区域历史、资料下载 |
内容简介:凡例一、本志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实录,秉笔直书,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相统一。二、断限。上限因事而宜,下限一般至2002年底,部分至2003年底。三、志略采取语体文、记述体。以文字表述为主,图表为辅,图文并茂,有所创新。文字、数字、计量,均按国家颁行的统一规范书录。叙述性数字用汉字书写,显示性数字用阿拉伯字书写。四、取事。详今略古、详近略远0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为志略重点。五、体例。横排竖写,以事系时。“概述”叙议结合;专志叙而不论;“大事记”用编年体,个别处采用记事本末体。六、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用中国历史纪年,夹注公元纪年,共和国建立后用公元纪年。七、称谓。按当时通称书写,必要时加注。较长的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时用简称,如土默特左旗简称“土左旗”,呼和浩特市简称“呼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共和国”,等等。八、数据。以呼市统计局的数据为准,个别或缺的采用呼市财政局决算书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必要时加注。九、取事范围:以2003年呼市辖区为准。十、引文。引用现代文,原文加引号;引用古文,易懂的原文加引号,不易懂的译为白话文书写。十一、附录。凡有参考价值或保存价值,但不宜放入正文的史料均人附录(全文或节录)。编纂人员:银孝编纂单位:《呼和浩特财政志略》编纂委员会 编内容时限:-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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