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明政协志》.pdf_广东省志:内容简介: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高明市(县)委员会,简称为“高明市(县)政协”或“高明政协”。二、本志上限时间由1982年3月,省、地委批准高明县设立政协组织机构起;下限为2002年12月止(即1-6届)。三、高明于1994年4月18日撤县设市,县市称谓以此时为界。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高明政协志》.pdf_广东省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佛学资料库 |
| 主题方向 | 高明政协志、佛学资料库、学习资料、课程资料、专题资料 |
内容简介: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高明市(县)委员会,简称为“高明市(县)政协”或“高明政协”。二、本志上限时间由1982年3月,省、地委批准高明县设立政协组织机构起;下限为2002年12月止(即1-6届)。三、高明于1994年4月18日撤县设市,县市称谓以此时为界。编纂人员:叶巨中编纂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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