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鹤山县水利志》.pdf_广东省志:内容简介:一、本志上限为1891年(光绪十七年),下限至1985年,洪涝旱灾害、古代水利工程及其人物的记述,未受断限的限制。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取事重点放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二、建国后,鹤山县与高明县两合两分,有些材料数字难以分清。如洪、涝、旱灾害,有部份数字按灾年的统计数记述,并列出鹤山县约占数。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鹤山县水利志》.pdf_广东省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县志 |
| 主题方向 | 鹤山县水利志、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
内容简介:一、本志上限为1891年(光绪十七年),下限至1985年,洪涝旱灾害、古代水利工程及其人物的记述,未受断限的限制。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取事重点放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二、建国后,鹤山县与高明县两合两分,有些材料数字难以分清。如洪、涝、旱灾害,有部份数字按灾年的统计数记述,并列出鹤山县约占数。编纂人员:邓创豪编纂单位:鹤山县水利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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