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浑源县财税志》:内容简介:清代,县署设户房(俗称钱粮房),掌管全县田赋及杂税征收;县财政收入以田赋,丁税为主,其它税收所占比例很小。财政实行统收,统支,除按核定留少部分归县开支外,其余全部上解。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屯田赋税一半,按市价折缴银两,丁徭均折缴银两,所缴税银每两外加正耗一钱,杂耗一钱二等。
资料信息表
| 资料名称 | 《浑源县财税志》 |
| 资料形态 | PDF图文资料 |
| 所属类目 | 县志 |
| 主题方向 | 浑源县财税志、县志、地方志、府志、州志、乡镇志 |
内容简介:清代,县署设户房(俗称钱粮房),掌管全县田赋及杂税征收;县财政收入以田赋,丁税为主,其它税收所占比例很小。财政实行统收,统支,除按核定留少部分归县开支外,其余全部上解。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屯田赋税一半,按市价折缴银两,丁徭均折缴银两,所缴税银每两外加正耗一钱,杂耗一钱二等。编纂人员:阎学勤, 熊存福编纂单位:浑源县史志办, 浑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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