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城县志(1985-2013)上册》.pdf_江西省志县志类资料,附地方文献阅读与整理导读。具体书目信息和史实以所附材料为准。
编辑导读
阅读视角
《南城县志(1985-2013)上册》.pdf_江西省志可以作为一个具体的地方文献阅读入口。理解这类资料,首先要把题名提供的线索与正文实际记载区分开来:题名帮助确定查找方向,具体事实仍应落到可核对的段落、表格或图像上。下面从文献整理的角度提供阅读说明,帮助建立清晰的摘录路径。这些说明属于编辑导读,并不代替该书的目录、内容提要或原文结论。
地方文献的组织方式
阅读地方志及相关文献,可以先观察材料如何组织:按地域展开、按事项分类,还是以时间串联。不同编排方式会影响查找路径。围绕同一地点或同一问题阅读时,把名称、时间与材料所在位置同时记录,有助于把分散记述连接起来,也能避免将不同层级的地域混作同一个范围。
时间与地域怎样对应
地方文献中的时间和地域应放在一起理解。涉及某一时期的县、乡、镇、村时,需要留意当时的行政层级和称谓,不能简单把旧地名与今天的边界画等号。遇到跨越多个时期的叙述,可以分段建立时间表,将事件发生时间、材料形成时间和书籍整理时间分别记录。这样处理,能够减少把后来的解释当作当时记载的情况。
怎样保留文献证据
做阅读笔记时,建议为每条摘录保留题名、页码、章节位置和必要的上下文。人名、地名及专有名词尽量沿用文献中的写法;存在异体字或辨识困难时,可以在笔记中另作标记。数字资料还应保留单位和统计范围。图片与表格不能只摘一个孤立数字,标题、表头、注释往往决定了这项材料的实际含义。
围绕问题展开阅读
使用《南城县志(1985-2013)上册》.pdf_江西省志时,可以先提出一个范围较小的问题,例如某个地方称谓在什么语境出现,某项事业如何被分期记述,或者同一事件有哪些不同层面的材料。随后按照相关词语检索和回看上下文,把能回答问题的条目放在一起。对于暂时无法判断的地方,可以保留疑问与原文位置,待获得更多材料后再补充。
阅读电子文献时的细节
如果使用的是扫描件,要留意文件页序与书面页码是否一致,封面、序言和插页可能使两者产生偏移。可以在摘录中同时记录两种页码,方便再次定位。文字识别结果适合辅助查找,涉及人名、年份和数量时仍应回看页面;遇到模糊字迹,保留疑读比直接改成看似通顺的文字更有价值。跨页表格还应检查前后页是否连续,避免遗漏表头或续表说明。
使用边界
地方文献具有特定的编写背景与材料取舍,单条记述通常不足以概括一个地区的全部历史。引用时应区分原文、转述和个人解释;没有看到的目录、未确认的作者与版本信息,不宜自行补齐。若用于研究、展陈或正式文章,可将重要结论再次对照对应页文,并保留可以复核的引文位置。这样既方便后续修订,也能让文献线索得到更准确的使用。
内容简介:凡例 一、宗旨。《南城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真实全面地反映志书断限内南城县自然和社会之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 二、断限。上限为1985年,下限为2013年。 三、体裁。总体采用规范现代汉语书面语,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卷下有提要,用史体记述,余则述而不作,叙而不议。 四、结构。按横排门类、纵述古今要求,卷首包括序言、概述、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6卷12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综合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综合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名优特产、商贸、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体育、旅游、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方言、风俗、宗教、艺文、人物等,各分志结构为卷、章、节、目、子目、细目,按层次横排,以时为序纵述,力求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分志后设专记和重要文献。 五、纪年。清代以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年。民国年份以阿拉伯数字书写,括注公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六、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已故人物事迹突出或影响大者立传;在世人物或以事系人在有关章节记述,或列入名录。所收录人物以本籍为主,以正面人物为主。 七、数字。数字使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可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得体之处,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余则按约定俗成。 八、数据。人志数据以统计部门所公布为准,统计部门未公布则选用有关部门数据。凡称“以上”、“以下”和“以内”均包含本数。不包含本数则称“之上”“之下”“之内”等。数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计量。采用国务院所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一般用汉字书写计量单位,不用外文代号。 十、简称。部分专用名词、词组因使用频率高、文字较多,卷内首次出现用全称,括注简称,其后用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地(市、县)委员会简称“地(市、县)委”。 十一、详略。对重复交叉内容,或此详彼略,此略彼详;或各所侧重,详略尽其所宜。 十二、人名。志文中人名一般直书姓名,不加别称,不冠褒贬词。对古代和近代人物交代字、号、别名等,行文用正式姓名,有必要时在姓名前交代职务,姓名后一般不带职务。 十三、地名。对旧地名,如所指范围不变,沿用旧名,括注今名;使用村(自然村)、街道名时,冠乡(镇)名。 十四、文字。以中国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所推行简化字为准。人名、地名、书篇名及古籍文句,一般用简化字或通用字,用简化字易引起误解者,则保留异体字。 十五、标点。以《新华字典》中《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为准使用。 十六、图表。本着文省事明原则设置图表。正文前设彩页,正文穿插黑白照片。表格不设备注栏,说明文字排在表体之下。表中短横“一”表示缺项或数据不详。 十七、资料。人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各部门档案、调查采访等。编纂人员:熊春玲编纂单位:南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容时限:1840-2005出版单位: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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