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作为系统记述经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自成一脉,纵贯古今,横陈百科,独树一帜。鄂州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丰富的人文底蕴,为史志编撰积淀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武昌记》——鄂州最早的地方志
鄂州最早的地方志,为晋代史筌所撰的《武昌记》,晋末又有郭缘生所撰的《武昌县先贤志》(均已失传),继后或有编撰者,资料不详。以后,至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据史志人士初步统计,共修有地方志12种,其中以《武昌县志》为志名的有6种,其余以《武昌县先贤志》《武昌志》《武昌土俗编》《寿昌乘》《武昌县志稿》为志名的有6种。
其中,《武昌志》三十卷。据宋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该志为括苍王信成之命教授许中立等撰。括苍县,隋开皇九年置,治所在今浙江丽水东南。可见,这是隋开皇九年以后撰修的一部鄂州(古武昌)志书。
此后,有宋代薛季宣所撰的《武昌土俗编》和清朝文廷式所辑的《寿昌乘》。《寿昌乘》又名《武昌乘》,即寿昌一地的方志,为今鄂州现存最早的一部方志,也是宋代湖北方志中唯一保存相关内容的志书,可惜已经失传。
据现存文献,最早以“乘”为方志名称者,应始于南宋高宗时洪刍所撰的《豫章职方乘》,《寿昌乘》之书名即仿此。《寿昌乘》所记之寿昌,即南宋中晚期所设寿昌军,治武昌县(今鄂州市)。隋平陈后,武昌以县隶鄂州(今武汉),唐及五代沿革而未改名。其间,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于鄂州始置武昌军,设武昌节度使,故此前凡称武昌者,均指武昌县;自元和(806年—820年)置武昌节度使以后,凡曰武昌者,属鄂州(今武汉);自北宋到南宋中期以前,武昌县均属荆楚湖北路之鄂州(今武汉);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武昌县始“升为武昌军使,寻又升为武昌军。以与鄂州(今武汉)节镇之名相类,因‘玉宝寿昌’之文,锡名曰‘寿昌军’”,因鄂州(古武昌)自唐代元和元年(806年)以后,已有武昌军之名,故武昌以县升军后,如仍以武昌军为名,自是与鄂州(今武汉)武昌军名称相同,遂以“玉宝寿昌”之说法,赐名为“寿昌军”。
《寿昌乘》的有关叙述,填补了寿昌军建制沿革中的空白。今本《寿昌乘》系清人文廷式自《永乐大典》阳韵“昌”字下辑出。文氏提任翰林院侍读学士期间,利用院中所藏《永乐大典》,将久已散佚的《寿昌乘》从中辑出若干条,合为一书,功不可没。
《鄂州市志》——500人参加编修
近现代以来,鄂州有官修和私修史志各一。官修者为贺舲 编纂的《鄂城县抗战史稿》,私修者为杨廷芳编著的《月山乡土志》。《鄂城县抗战史稿》体例较为完备,有凡例、大事年表、战役、敌寇罪行、战时动员、抗战损失、忠义事迹、胜利复员等篇章,较为完整记录了鄂城抗战时期的诸多方面。《月山乡土志》编者杨廷芳,号东来,东沟镇月山村人,曾受业于国学大师黄侃和著名方志学家王葆心等,于1920年编成此书,全书分山川、人物、物产、风俗等7章,共3000字。贵其开创中国村落撰志之先例,该志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珍藏。
近年来,我市修志工作者不辞辛劳,四方求索鄂州古代典籍,自2004年点校出版清光绪版《武昌县志》之后,市档案史志局(馆)长期致力于史志工作的推进,且馆长主持并直接参与主导修志业务,指导当代多部专志编纂,并在清理旧志、整理搜集地方史料的基础上,先后编印了《鄂州那些事》等文史专辑。目前,已影印出清代康熙版和乾隆版两种《武昌县志》,将进一步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地情研究资料。
1984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2000年7月,首编180万字的《鄂州市志》由中华书局出版,在编纂过程中,曾先后动员全市400多名修志人员参加,此时的领导者为市政府秘书长叶贤恩同志,其后总纂为朱志军同志,主编为鄂州职业大学副教授丁有国先生和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姜斌。2014年,《鄂州市志》(1983年—2007年)续编上册、下册编印出书,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共200万字,全市约有500名修志工作者参加。
2025年前——力争修志全覆盖
与历史上的旧方志相比,新方志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目前,我市新编地方志工作已进入第二轮和第三轮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10年,鄂州先后出版印行有《湖北省鄂城市地名志》《湖北省鄂城县地名志》《湖北省鄂城钢铁厂厂志》《长港农场志》《鄂州市物资志》等,随后还有《鄂州市文化志》《鄂州教育志》《鄂州民政志》《鄂州人大志》《鄂州科技志》《鄂州商业志》《鄂州旅游志》《鄂州百湖志》《葛店开发区志》等一批油印稿本待出版。
特别是,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由制度化进入法治化轨道,开创了依法修志的新时期。地方志编修工作已形成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九业并举的一项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截至2018年2月,全市开展编纂镇(乡、街道、新区)志、村志和基本完成史志50余部。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就全市范围而言,目前,镇(乡、街道、新区)志、村志和部门志编纂工作有了很快进展,但仍显不平衡。为了力争2025年前基本完成镇(乡、街道、新区)志和大部分村志、部门志编纂任务,市、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将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加强督导,整体推进。通过编修乡镇村志,发掘乡土文化资源,履行好地方志承载乡愁、延续历史文脉的重要使命。杨又才 余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