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补编 上中下全3册 2005

全唐文补编 上中下全3册 2005

Quantity

  • 全唐文补编 上中下全3册 2005

    《全唐文补编》PDF电子书全3册,由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

    清代嘉庆年间编成的《全唐文》收集全部唐代文章于一书,共得20025篇。清末四大藏书家之一的陆心源最早为此书补遗,所作《唐文拾遗》、《唐文续拾》二书,共补录3000多篇。二十世纪唐代新出土文献数量极其丰富,形成了海内外唐代文史研究的全新局面。此前仅有石刻墓志得到了系统整理,分别有周绍良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和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收录以墓志为主的唐代文章约5500 篇。陈尚君的新书则是首次对存世典籍和新见文献中的唐代文章作了全面清理和校订,采辑范围遍及四部群书、敦煌遗书、石刻文献、海外汉籍、佛道两藏等方面,在上述诸书外,辑得唐人文章约7000篇,涉及作家2600多人。全书近400万字,可以说是对二十世纪新发现唐代文献的一次比较全面的清理,涉及领域包括唐代研究的各个方面。

    全唐文补编目录卷一唐高祖李渊作相正定文案令徐世勣赐姓李氏诏武德年中平窦建德曲赦山东诏武德年中平王充窦建德大赦诏武德年中平辅公祏及新定律令大赦诏左难当除猷州刺史制赦幽州管内官民诏武德年中幸通义宫曲赦京城内诏武德年中平蒲州曲赦河东吏人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封永寿郡君诏武德年中镇抚四夷诏*秦叔宝诏*李靖玺书舆突厥书大海寺造像记 册豳王凤文徐鸿客上李密经天纬地策卢楚 授李密太尉尚书令兼征讨诸校事诏舆李密书祖君彦代李密报唐公书李密舆窦建德书 李道玄劝进李密表吉藏胜*宝窟序大品经玄意序大品游意序大品经义略序无量寿经序净名玄谕序维摩经义疏序……卷二……全唐文补编中册全唐文补编下册

     

    关于《全唐文补编》:

    清人所编《全唐文》,劳格、岑仲勉、陈尚君等先生先后有札记之作,指疵纠谬,有功于读者。我在拜读陈尚君先生《全唐文补编》之后 ,颇欲效颦,但限于学力,只能就编集的技术层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个人不成熟的意见,而于辑文之内容,了无所涉。我之杂议,可谓买椟还珠,于读者毫无助益,是不言自明了。就翻阅所及,我以为此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与《全唐文》的重出。《全唐文》篇幅甚巨,做辑补工作而要做到完全不重复,几不可能。但是,如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工具书,或许可以有效地减少重出。我只作示例,具体的重出篇目,见文末所附“表1”;希望此表能给大家利用《全唐文补编》所收录的这些重出文章时,提供一些比勘的便利。至于该书其它的一些细碎问题,作为一部大书,实难避免,所以,对这些所谓的问题,我也只是例举一二, 胱x者在使用时留意而已。一《全唐文补编》的《凡例》第一条规定:本书收录《全唐文》及《唐文拾遗》、《唐文续拾》未收之唐代文章。这个原则是非常重要且非常正确的。给《全唐文》作补编,首先就要确认所补之文,为《全唐文》所未收录者,这是题中应有之义。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析《全唐文》所收录的文章的具体情况。为此,《凡例》第六条又规定了“例外”:《全唐文》及陆补二书已收之文,残缺较甚,可补录较多阙文,或可全文备载者,予以重录。仅可补少许阙文者,不收。凡重录者,皆说明与原收文之差别。这一“例外”也很有必要。对残缺过甚之文的补足,亦可视作“补编”工作之一部分。况且辑校者对此“皆说明与原收文之差别”。可以说,凡与《全唐文》重复者,均应属这种例外的情形。在《前言》中,作者交待自己的补遗工作时,说:本书着手纂辑之初,就唐人着述和存世典籍作了广泛的调查,编成几种书目……逐书检阅,并逐篇与《全唐文》对核,以期广收佚文,不使遗漏。(上/5)有了这样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核对流程,应该说可以避免与《全唐文》及陆氏二书的重复了。即使有重复,也应是偶尔一见。但是,我们略加覆核,发现却并不然。这些重出,有的是因文章“归属”有异载所致。如《全唐文补编》卷二唐太宗《准式检勘冬荐官敕》(上/17),出于《唐会要》。此敕又见于《全唐文》卷五二、《通典》卷一五(作贞元九年)。《唐代诏敕目录》分别繫于贞观九年和贞元九年 [3] ,并有相应说明。唐太宗《禁自刑害敕》(上/18),又见《全唐文》卷二九,置于玄宗名下。有的已标出了与《全唐文》的重出,但在据其他史书重录时,偶有疏误,如《全唐文补编》卷一《武德年中平窦建德曲赦山东诏》(上/1),出《文馆词林》卷六六九,“另据《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三补一句”;按语称:“《全唐文》卷二收此文……较此省六十 字,且异文较多,今重录,异文不出校。”其实,所缺少的那一句,是根据《全唐文》补上的,而非《唐大诏令集》。另据《诏敕目录》,此诏又见于《册府元龟》 [4] 。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三法琳《齐物论》(上/38),见《全唐文》卷九○三;作者虽同,但题目作《广析疑论》(10/9426);《上太宗皇帝表》(上/39),亦见《全唐文》卷九○三;但作者繫于智实名下,题目又作《论道士处僧尼前表》(10/9428)。又如《全唐文补编》卷三六据《酉阳杂俎》录《安西道进娑罗枝状》,并作按语称:“《酉阳杂俎》称此状为天宝初安西道进。夫蒙灵 堨短鞂氃 年至六载任安西四镇节度使,因收其名下。”(上/436)其实,此即《全唐文》卷三七五所收张谓《进娑罗树枝状》(4/3806)有些篇章,在流传中有误,以致《全唐文补编》在收录时也沿袭了以往的失误。如《全唐文补编》卷五○据《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八收入德宗《谕朔方将士敕》。这道敕很有问题,作者也意识到了,末附按语称:“《册府元龟》卷一六五收此敕,后半大致相同,仅据以补四字;前半‘皆被怀光隐匿’以前,全不相同。附收于次。”(上/603)其实,“皆被怀光隐匿”以前的部分,出自陆贽《授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招谕朱滔诏》(《全唐文》卷四六三,5/4734);《唐大诏令集》误排,将上一制,即《授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诏谕朱滔制》的末尾,误植于下一道诏敕即《谕朔方等军将士敕》之前,而将该敕之前半脱漏 [5] 。换言之,《全唐文补编》所录的《谕朔方将士敕》,前半截是《授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招谕朱滔制》的末尾、后半截是《谕朔方等军将士敕》的后半部分;此敕应据《册府》卷一六五过录,而不应据《唐大诏令集》过录。上述的重出还可以理解的。但同一作者的作品,很容易就能与《全唐文》所收作出比定,而编者却失之眉睫,造成重收,就很遗憾。比如,《补遗》卷一三据《旧唐书》辑出许敬宗有关释奠的一篇作品,拟题作《请国学释奠奏》(上/152)。按,《全唐文》卷一五一即收有许敬宗近似的一篇,名曰《请定释奠主祭奏》(2/1545);略一覆核,完全相同。检《全唐文篇名目录及作者索引》 [6] ,许敬宗名下共收作品33篇,除去6篇诏、4篇碑记、1篇赋、2篇启、1篇序、1篇牋,所 表、奏、疏、议不过18篇;在这18篇中比对与释奠有关的文章,即非难事,况且《全唐文》收入的这篇文章,题目中就明列着“释奠”二字。该作者的作品为数并不太多,居然出现了重复。更令人不解者,同一作者的作品极为少见,却也造成重收。比如,王方义的作品,《全唐文》卷一六一只收有3篇,即《劾李义府疏》、《请重勘李义府致死毕正义奏》、《祭海文》(2/1653-1654),《全唐文补编》卷一二仅收录王氏一篇作品,拟题作《劾李义府奏》(上/149);《全唐文补编》所收的这一篇,即与《全唐文》所收的三篇中的一篇重出。再如裴耀卿文,《全唐文》所收一共不过14篇,《全唐文补编》所收的4篇中就出现了将一篇分裂为两篇且与《全唐文》重出的情况(详下)。有些文章,似乎可作为独立文章收入,按其实,则出于《全唐文》已收之文。比如,《全唐文补编》卷三三录司马承祯《王羲之赞》(又)、《辞 照 表》,出处标为《天台山记》(上/388)。但《唐文拾遗》卷五○已收入了《天台山记》,其中当然有《全唐文补编》所录的这两篇共十几句话。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三七收苑咸《孙逖除庶人制》,仅两句“西掖掌纶,朝推无对”(上/453)。苑咸的这两句话,出自颜真卿《孙逖文公集序》(《全唐文》卷三三七,4/3416)所引。《全唐文补编》标示的出处是《唐诗纪事》卷二六;覆核该书,则正引自颜氏此文,并已注明“已上颜真卿序其文” [7] 。又如《全唐文补编》卷四七收杜济《自祭文》,出处标为《颜鲁公文集》卷八《剑南东川节度使杜公神道碑》(上/563)。颜真卿此文,亦见《全唐文》卷三四四(4/3488);杜氏之《自祭文》,正是颜真卿为其写《神道碑》时所引,称“仍自为祭文以抒意,其略曰”云云。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五七据《权载之文集》卷三三《唐故漳州刺史张君集序》,收录了张登的《赋》,共四句(下/693)。《全唐文》卷四九三也收录了权德舆此文,其中当然也有这四句(5/5035)。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有没有必要,在《全唐文》已收的文章中,再析出其中所引的另一作者的文字?这类情况在公文中尤为常见。如《全唐文补编》卷五○据《通典》卷一六五录《诸曹置律令格式敕》(上/604)。我们覆检原文,这是《通典》的自注,其上是“贞元二年七月,刑部侍郎韩洄奏”云云 [8] 。《全唐文》卷四四二收有韩洄这篇奏,题作《请诸司于刑部检事奏》(5/4505),其中就已包括了《全唐文补编》所收录的这篇敕。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五○据《册府》卷一○七收录了《阴雨朝谒不得走马敕》(上/606)。覆检原文,此敕之上,有“(贞元十三年)五月丙戌朔,以雨,罢御宣政殿。是日令宣示宰臣及百官曰”;此下有“宰相等上表陈谢”(2/1279)。《全唐文》卷四八六收录的权德舆《中书门下谢雨雪量放朝参表》(5/4966),正是《册府》所谓“宰臣等上表陈谢”的谢表。在这个谢表中,以“臣等奏言,伏奉今日进止”起首,全文收录了这道“敕”。《册府》也是在叙述此事时,涉及了这道“敕”。又如《全唐文补编》卷六四据《册府》卷四九三收录了张叔平的《上利害十八件奏》(中/784)。覆检《册府》,称“(长庆)二年三月张叔平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上言度支所管榷盐旧法为弊年深,臣今请官中自粜盐法,可以富国强兵,劝农积货。疏其利害十八件,诏下其奏,令公卿议。中书舍人韦处厚抗论不可,以叔平条制不周、经虑未尽、以为利者反害、以为简者至烦,乃即其条目随以设难”(6/5901)。《全唐文补编》所录张叔平奏,即出韦处厚驳难所引。《全唐文》卷七一五以《驳张叔平粜法议》收录了这篇文章(8/7345)。公文多是层层援引,如果一一剔除出来,不但不可能,恐亦徒增混乱。再举二例。《全唐文补编》卷七四据《册府》卷四九四录卢弘止《请依司空舆表奏》(中/942)。这实际上是《全唐文》九七四阙名《条奏盐法状》中末尾所引用的文字:以前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宏正奏,臣又得两池榷茶使检较司封郎中兼侍御史司空舆状,自领职以来……伏望圣慈许依司空舆所请,即冀私盐杜绝,榷课增加。(10/10103)阙名的这位作者,引用了卢弘正的奏,而卢弘正的奏中又引用了司空舆的状。我们可以将司空舆的状剔除出来,作为司空舆的文章;也可以将司空舆的状归到卢弘正的奏中;当然,还可以将卢弘正、司空舆的文字统归于这位阙名者。因为在层层递引转述时,有可能根据自己的需要,作过缩略或改写,虽然相当有限。最后一句“伏望圣慈许依司空舆所请,即冀私盐杜绝,榷课增加”,因为我们不知道《全唐文》所录是不是这位阙名者的状的全文,所以,无法准确判定是卢弘正的意见,还是这位阙名者的意见。《全唐文补编》卷一二五据《唐会要》卷五九录《停废三卫资奉》(中/1541),是太和五年三月兵部上奏中引用的上年五月起请条节文。此原文又见于《唐会要》卷七一(《唐文拾遗》即据此录,11/10992,是)。总的来说,对这类文章,我认为没有必要再作为单篇收录;析出若干零句,实在意思不大。当然,如果编者认为有必要单列,则须加按语,说明单列者与《全唐文》已收者的关系,否则即易流为“隐性重出”。对这类情况,我在“附表1”中,在相对应的《全唐文》的篇目前用“出”字作了标示。与《全唐文》的重出中,有《全唐文补编》据以所录者乃节选,而《全唐文》所收为全文者。如《全唐文补编》卷二四据《通鉴考异》所引《玄宗实录》收录《与降附突厥诏书》(上/289)。实则此数句出自《全唐文》卷四○唐玄宗《再赐三姓葛逻禄书》(1/439),又见于《册府》卷九九二(12/11650)。《全唐文补编》卷五○据《册府》卷六八、卷六四五收录拟题为《求贤制》(上/606),即《全唐文》卷五五《南郊大赦文》的一部分 [9] 。《全唐文补编》卷五九据《册府》卷七○八收录拟题为《归登吕元膺充皇太子诸王侍读制》(中/717),实则此乃《全唐文》卷六三所收的《册皇太子赦文》(1/674);任命归登、吕元膺充皇太子诸王侍读,只是这道赦文的一部分内容。有的则是编者另据他书辑出,实则《全唐文》及《拾遗》已收录,且字数较《全唐文补编》为多。如《全唐文补编》卷二《叙骨利干献马》(上/25),仅22字,出自《玉海》;《唐文拾遗》卷一已录,引自《唐会要》卷七二,计193字(11/10376)。《全唐文补编》卷四颜师古《禘祫议》(上/49),出《唐会要》,近百字;《全唐文》卷一四七《功臣配飨议》似为全文,共约440 字。《全唐文补编》卷五马周《论宗室群臣袭刺史疏》(上/57),出《资治通鉴》,约130字;《全唐文》卷一五五《上太宗疏》(2/1585)似为全文,约九百多字。房玄龄《表》(上/57),出《玉海》,仅24字;《全唐文》卷一三七《谏伐高丽表》(2/1384),近千字。还有将同一文章分拆分为数篇以收入者。如《全唐文补编》卷三九从《旧唐书》中录出的《李光弼封魏国公制》、《崔光远特进行礼部尚书制》、《李岘封梁国公制》三篇(上/465),实际就出自《全唐文》卷四四收入的《收复两京大赦文》(1/489)。又如《全唐文补编》卷九五据《五代会要》卷一四和卷一六分别收录了《特恩授官敕》(中/1169)和《少府监铸印敕》(中/1170),这其实就是《全唐文》卷一○四所收的《禁征纳礼钱制》(2/1064)。《全唐文补编》卷九六收有《准往例补监生敕》(中/1183)、卷一二六收《监司出给光学文抄奏》(中/1555),这两篇相合,就是《全唐文》卷八三九收录的《请令国子监学生束脩光学等钱充公使奏》(9/8831)。因为收录的只是全文的一部分,所以在文章拟名时也就难免有误。比如《全唐文补编》卷五○收有德宗《阴雨朝谒不得走马敕》(上/606),其实这是出自权德舆《中书门下谢雨雪量放朝参表》(《全唐文》卷四八六,5/4966);重点是“量放朝参”,不是“不得走马”。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九八据《旧五代史》卷四七收录了《限荐人诏》(中/1213),恐即《全唐文》卷一一○所收的《量增奏荐员数敕》(2/1130);拟题与内容完全相反。又如《全唐文补编》卷一○三《与吏部南曹敕》(中/1283),即系《全唐文》卷一二一《详核增户添租敕》(2/1220)的一部分;其内容是“招添户口、增长税租”,与“减选加阶”的关系。因为只看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如此拟题,也是无可奈何。同一文而见于几处,应选取最为原始、最为完整、最少错误,即最能保持文章原貌者。这个道理并不难懂,编者也已经指出 [10] ;原见于《全唐文》的篇什所作的重录,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当然关键是要知道同一文章都有哪些出处,并加以比勘。如《全唐文补编》卷一二刘伯英《请击松外蛮疏》(上/149),出处是《新唐书》卷二二二。按,《册府》卷九八五,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刘伯英上言:“松外诸蛮虽暂降 E,旋即背叛,请出师讨之,西济(洱)河,天竺道可通也。”(12/11573)《新唐书》似为改写,而《册府》收录乃原文。所以,《全唐文补编》此文以据《册府》为宜。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三五收录裴耀卿《请于河口置仓议》和《对诏问救人之术》(上/422),前者出《旧唐书·食货志》,后者出《旧唐书·裴耀卿传》。稍加比勘,即知《食货志》乃据《裴耀卿传》所载上奏改写,而本传所载上奏,与《全唐文》卷二九七裴氏《议缘河置仓纳粟疏》(3/3014)全同。但在工具书有限的情况,将所有见于不同之处的篇什均作比勘,着实不易。对唐代的诏敕,因有《诏敕目录》,这一点是可以做到的。比如《全唐文补编》卷一八《禁取和籴物敕》(上/217),出《册府》卷五○二;检《诏敕目录》,该敕又见于《唐会要》卷九○,二者几乎完全相同,只是末句,《册府》作“亦不得遣人替”,《唐会要》作“亦不得遣人替名代取”。两相比较,似应依《唐会要》辑录。《全唐文补编》卷二二《南郊赦文》(上/264),利用《册府》卷八四,补《全唐文》卷一六《拜南郊制》(1/194)所缺之后半部分。检《诏敕目录》,该赦见于几处,其中收于《唐大诏令集》卷六八者乃全文。此处辑补,似应用《唐大诏令集》;无论是《文苑革华》、《全唐文》,还是《唐大诏令集》,都有明确篇题,亦可省却编者因选用《册府》而不得不再行拟题之劳。《全唐文补编》也有自相重复者,如卷九八收李愚《与太常帖》(中/1214),即与卷一二七所收阙名《定乡饮酒仪注帖》(中/1560)重;前者出《册府》卷六四二,后者出《五代会要》卷四。这恐是因出处各异而致重。此书编集时,电子本古籍甚少,得用的索引,也不过是平冈武夫等《唐代的散文作家》、《唐代的散文作品》 [11] 以及马绪传《全唐文篇名目录及作者索引》、池田温等《诏敕目录》等极为有限的几种。因此,重出实难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在对重出篇章一一比对时,发现编者似乎并没有能充分利用那时已有的这几种有限的工具书。《全唐文补编》卷二四《巡幸东都赐赉扈从赦天下制》(上/289),出《唐大诏令集》卷七九、《册府》卷八○。检《诏敕目录》,《唐大诏令集》繫于是年五月而非二月,见于《册府》者凡六处,而《全唐文补编》选用的这一处是迻录最多的一条,同时也纠正了《唐大诏令集》的繫年之误 [12] 。再如同卷《赐突厥书》(上/290),作者按语称:“见《册府元龟》卷九七四,《全唐文》卷一七误收中宗下,今移正。”检《诏敕目录》,在标注这两处出处后,又注:“《全唐文》误当中宗。” 这都说明了作者对《诏敕目录》成果的利用——作者在前言中也的确表达了对该书价值的重视,说:“近年日本学者编纂的《诏敕目录》,逐年着录,并将一文见于各书情况注明,为对检群书提供了极大方便。”(上/6)但是,在编者的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对该书利用得似乎又很不充分。如《全唐文补编》卷三一苏颋《听百寮进状及廷争敕》(上/371),录自《唐大诏令集》卷一○五,繫于开元三年十月七日。检《诏敕目录》,作《求言诏》,除列出《唐大诏令集》,还列了《册府》卷一○二、《全唐文》卷二七,并注出了《唐大诏令集》该诏的作者、名称与《全唐文》不同。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五九据《旧唐书》卷一二四录出《宥淄青胁从诏》,繫于元和十四年(中/721)。检《诏敕目录》,是年无该敕;据其内容,知此敕颁布于李师道被平定之前,由此往前翻,在元和十三年十二月找到了此诏,《全唐文》卷六二(1/661)、《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二(651页)均已收录。这类一索即得,便可避免重出的例子,不在少数。至于略有歧异,需多加翻检者,也有不少。如《全唐文补编》卷六唐高宗《详议明堂定诏》(上/66),出自《册府》卷五六四,繫于乾封二年二月。检《诏敕目录》,是年并无此诏,而是繫于总章元年三月;此诏实为《改元总章大赦诏》,见《全唐文》卷一二(2/153)、《唐大诏令集》卷三(14页)、《册府》卷八四(1/993),而《册府》卷八四的繫年是正确的,且所录为全文。同卷《诸州免税调诏》(上/67),出《册府》卷四九○,仅35字,繫年作“永隆元年正月”;检《诏敕目录》,此诏应繫永隆二年正月,全文见《全唐文》卷一三《减贡献并蠲贷诸州诏》(1/160)和《册府》卷一四四(2/1749)。《全唐文补编》卷二三《诛张易之等赦文》(上/281),出《文苑英华》卷四三一 [13] ,且据《册府》,确定作者为韦承庆。检《诏敕目录》,按图索骥,略一查核,便可知此即《命皇太子监国制》,已见《全唐文》卷九五(1/987),繫年为神龙元年正月;据《全唐文补编》体例,移正于韦承庆名下即可,文不必录。《全唐文补编》卷二四《祠后土制》(上/292),出《文苑英华》,引《新唐书》卷五考订其繫年为开元十一年三月。检《诏敕目录》,开元十一年三月无此制。《文苑英华》所收之制,《诏敕目录》居然漏收,值得怀疑。细读该制,罗列了高祖、太宗、高宗、武后、中宗,然后便是“朕”,则有可能是睿宗。检《诏敕目录》睿宗部分,果然在延和元年找到了这道制,除《文苑英华》外,还见于《唐大诏令集》、《全唐文》。当然,《诏敕目录》也有疏误,特别在诏敕有全文时,偶然会对节文且经改写者漏列。但作为编纂相当认真的一种工具书,即使该书有误,也能我们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如《全唐文补编》卷一八《勋官等不得任清要官制》(上/218),出于《旧唐书·职官一》,繫于神功元年。检《诏敕目录》,未见,但《诏敕目录》不应对见于《旧唐书》这类常用书中的诏敕漏列。《诏敕目录》所列神功元年诏敕共8条,略一检核,便知《全唐文补编》所辑自《旧唐书》的这条诏敕,就是《目录》所列的第二条,即《定伎术官进转制》,繫于是年十月 [14] ;《全唐文》卷九五即载有全文(1/983)。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二三《诫励风俗敕》(上/280),繫于睿宗,出自《唐大诏令集》。我们覆按该书,此敕末并无繫年。再检《诏敕目录》,此敕繫于“睿宗中”。我们虽仍不知其何以会繫于睿宗年间,但它还给我们提供了此敕的另一个出处,即《文苑英华》卷四六五 [15] 。覆检《文苑英华》,《诫励风俗敕》共收四道,前三道均有繫年,分别是文明元年四月十三日、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和开元二年正月;第四道,即《全唐文补编》收入的这一首,虽无繫年,但据其体例,似不应为睿宗之敕,而似应为玄宗之敕。有了这样的疑问,在排比资料时就要格外留意。其实这道敕,就是开元九年二月的《科禁诸州逃亡制》,全文见《全唐文》卷二二(1/256)。对工具书的不善利用,不止于《诏敕目录》。《全唐文补编》卷二二据《册府》四七四收录卢棨《论皇太子纳食封物奏》(上/273),即《全唐文》卷二七一卢粲《驳奏皇太子服用疏》(3/2754)。翻检几种常用的唐代人物传记索引,如《唐五代传记资料综合索引》 [16] 、《唐五代五十二种笔记小说人名索引》 [17] ,均不见此人,可见此公甚为罕见,即需留意。该篇谈皇太子事,作者拟题中也有“皇太子”字样,至少应翻检一下《唐代的散文作品》中“取材篇目的人名索引”。“皇太子”列为一项,每项“皇太子”之后又都标注了具体之所指。《册府》此条起首,便说出了卢氏上奏的缘由:“神龙二年冬十月,初有制皇太子在藩府,日食封物,每年便纳东宫”;据此,则更容易判断此处的“皇太子”之所指。有此线索,覆核不难。其实,卢粲两《唐书》就有传,《旧唐书》本传中即有此疏(15/4972)。所谓重出,主要是通过内容比对来认定的。但是,不同的诏书,内容有的大致相同或相近,语句有些也如出一辙。如《全唐文补编》卷九三据《册府》收录了梁太祖两道《求贤诏》(中/1136),相对应的是《全唐文》卷一○一所收的两道制诏。好在时间不同,又有两篇诏制可以对应,否则,仅从《全唐文补编》所录的这几句,很可能被误认为是一篇。再如《全唐文补编》卷一○二据《旧唐代史》卷七七收李详《沙汰文武臣僚疏》(中/1271),共两句,讲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沙汰在朝文武臣僚”,二是“不得多奏衙前职员”。检《全唐文》卷八五三,收有李详《条奏节度刺史州衙前职员事疏》(9/8950),谈的正是第二方面的内容。李详当时所上是一疏抑或两疏,我们不得而知;但《旧五代史》在撮要改写编入时,并非原文,且有关“不得多奏衙前职员”的内容出自《全唐文》所收的这道疏,我想是可以肯定的。《全唐文补编》卷八八据《诏令集》所录《裴胤鄂岳观察使制》(中/1079),其中有几句话(即“而乃首居帷”至“咸推上相之尤”),就与《全唐文》卷九○所收昭宗《贬杜让能梧州刺史敕》(1/940)的末几句完全相同。因此,我所揭示的所谓“重出”,也未必乃同一篇。列表,只是想给大家在使用《全唐文补编》时,为与《全唐文》相比勘提供些方便。《全唐文补编》与《全唐文》的重出,如果是“无心之过”,那么与《全唐文补遗》的重出 [18] ,就可说是“明知故犯”了。编者在《凡例》第一条中说:近世所出墓誌,今人已辑为《唐代墓志彙编》,一般不重复收录。在1997年所写的《附记》中,又说:1993年得见周绍良先生主编《唐代墓志彙编》出版,乃于是年秋遵照中华书局编辑部的意见,将该书已收诸誌一概删除,并补入部分新见遗文。应予说明的是,近年所出《隋唐五代墓志彙编》,另存唐墓誌近千篇,因份量太多,本书已不可能补录。三秦出版社所出《全唐文补遗》二册,有新见之文近百篇,为免掠美,亦暂不取。

有需要联系v;hx-hx4

摘要:本文将围绕《全唐文补编 上中下全3册 2005》这一重要文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首先,本文简要介绍了《全唐文补编》的背景及其重要性,接着从四个方面对该书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其历史价值、编辑特色、学术影响及其在唐代文学研究中的地位。通过这些角度的剖析,本文旨在全面展现该书在唐代文学史中的独特贡献和学术意义。最后,结合全文的讨论,进行总结归纳,以期为读者提供对《全唐文补编》更为深入的理解。

1、全唐文补编的历史背景

《全唐文补编》是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唐代文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该书由多位唐代文学专家共同编辑,旨在填补唐代文献中的空白,收录了大量未曾收录的唐代文人作品。其出版的背景,首先可以追溯到我国唐代文学研究的历史传统。早在清朝,学者就开始搜集、整理唐代的文献资料,然而由于时间跨度过长和文献的损毁,许多唐代文人的作品未能完整保留下来。因此,《全唐文补编》的问世,正是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回应。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全唐文补编》的出版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文献收集,更是对唐代文人的再发现与再评价。该书的出版背景,既反映了学术界对唐代文学遗产的重视,也体现了我国在近代史上对于文献整理和文学遗产保护的努力。通过这部补编,研究者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唐代文学的多元面貌,为后来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此外,随着中国现代学术体系的逐步完善,对唐代文学的重视不断提升。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唐文补编》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弥补了此前许多唐代文学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成为了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

2、全唐文补编的编辑特色

《全唐文补编》在编辑过程中,采用了严格的选材标准和科学的分类方法,确保了其学术价值和参考性。首先,该书的编辑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编辑者不仅依据现存的唐代文献进行收录,同时也参考了大量的地方志、家谱、碑铭等资料,最大限度地拓宽了作品的来源。如此精细的编辑方式,使得《全唐文补编》成为唐代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补充。

另外,编辑团队在处理这些文献时,注重文本的校对和考证,力求还原唐代文人作品的原貌。编辑过程中,采用了现代文献学的方法对各类文献进行比对和考证,尤其是在一些较为稀缺的作品中,编辑者还进行了详细的注释,指出作品的出处和版本差异。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不仅提升了《全唐文补编》的权威性,也为学者提供了更多的研究线索。

《全唐文补编》在内容的编排上,也非常注重作品的分类和体系化。与其他文献合集不同,该书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文献堆砌,而是通过合理的分类,将唐代文人的作品按照不同的领域和流派进行编排,使得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唐代文学各个方面的风貌。这种有系统的编排方式,使得《全唐文补编》在学术研究中具有了更高的实用价值。

3、全唐文补编的学术影响

《全唐文补编》一经出版,便在唐代文学研究中产生了深远的学术影响。首先,该书为学者们提供了大量未经整理或未被关注的唐代文学作品,丰富了唐代文学的研究资源。在过去的研究中,许多唐代文学作品由于缺乏足够的文献依据,难以得到充分研究。通过《全唐文补编》,学者们能够进一步深入挖掘这些作品的内涵和艺术特色。

其次,《全唐文补编》对唐代文学流派的研究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唐代文学不仅在诗歌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散文、辞章等领域也同样精彩纷呈。通过这部文献的补编,学者们得以更全面地研究唐代文学的各个流派,特别是在文学批评、文人风尚等方面的探讨,推动了唐代文学流派研究的深入开展。

此外,《全唐文补编》还对唐代文学的历史地位和文化背景提供了更丰富的解读。这些补充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示了唐代文人的创作风貌,也反映了唐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面貌,为理解唐代的历史文化背景提供了更为生动的文本材料。学者们通过对这些作品的解读,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唐代文学的精神实质和文化特征。

4、全唐文补编在唐代文学研究中的地位

《全唐文补编》作为唐代文学的重要文献合集,其在学术界的地位毋庸置疑。首先,该书填补了唐代文学研究中的多个空白,为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珍贵的资料。在唐代文学的相关研究中,许多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研究空白,尤其是对于一些边缘化的文学作品,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研究。通过《全唐文补编》,这些作品得以重新出现在学者的视野中。

其次,《全唐文补编》的出版推动了唐代文学研究方法的创新。该书不仅是文献的简单汇编,更通过严格的校对和注释,展示了唐代文学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思维。特别是在版本学、文献学、注释学等领域的研究者,借助该书中的文献资源,开展了大量新的学术探索和研究。这种学术推动效应,使得《全唐文补编》成为唐代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基石。

最后,《全唐文补编》在推动唐代文学国际化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唐代文学逐渐走出国门,成为世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们通过《全唐文补编》所提供的文献,能够更好地将唐代文学的精髓传递给国际社会,提升唐代文学在全球学术界的影响力。

总结:

《全唐文补编 上中下全3册 2005》不仅是唐代文学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对唐代文学遗产的保护和发扬。通过这部文献,学者们得以更全面地了解唐代文人的创作风貌,为后续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在编辑特色、学术影响等方面,《全唐文补编》都表现出其独特的学术价值。

总之,《全唐文补编》是唐代文学研究的重要文献,其出版不仅填补了唐代文学史的空白,也推动了相关学术研究的发展。通过这部作品,学术界对唐代文学的认识得到了更深层次的拓展。无论是对于文学研究者,还是对唐代文学感兴趣的读者,《全唐文补编》都是一部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

本文由nayona.cn整理

点击联系需要东西方神秘学学习资料,专业的咨询

有需要联系v;hx-hx3 有需要联系v;hx-hx3 有需要联系v;hx-hx3如果对你有一点点帮助,欢迎打赏~~~  
图片1

联系我们

图片2

关注公众号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魅影魅影
上一篇 2024年11月24日 上午2:11
下一篇 2024年11月24日 上午2:14

相关推荐

同行购买网站记得加这个v;hx-h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