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史(1573~1644)》PDF电子书全2册,由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樊树志着。
《晚明史(1573~1644)》论述的晚明史,起于万历元年(1573年),迄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今有汤纲、南炳文《明史》和牟复礼(Frederick W. Mote)、崔瑞德(Denis Twitchett)《剑桥中国明代史》,以及司徒琳(Lynn H. Struve)《南明史》和顾诚《南明史》。前两种《明史》是关于整个明代的历史,后两种《南明史》则是关于崇祯十七年以后南明小朝廷的历史,而晚明史的专着付诸阙如。因此,本书的出版具有创新性。
《晚明史(1573~1644)》观察晚明史的一个别开生面的视角,在于晚明与世界的联系。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的晚明时期,正处在新航路发现之后的“全球化”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在全球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除了邻近国家传统的朝贡贸易之外,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以及它们在亚洲与美洲的殖民地,都卷入了与中国的远程贸易,而且都毫无例外地处在贸易逆差之中,占世界产量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另一方面,地理大发现后的“全球化”进程也表现在文化上,其主要标志就是以耶稣会为代表的教会向世界包括中国派出传教士,在传教布道的同时传播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的科学与文化。晚明时期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通过澳门这个中西交流的窗口,对中国的知识界产生了影响。
《晚明史(1573~1644)》演绎晚明史的主要特色,在于充分表现了叙事史学的结构与魅力。晚明中国在经济、文化上融入世界之际,一个固步自封的王朝不仅不可能把握机遇,反而是加剧了自身内在矛盾,特别是朝廷上下都忙于政治派系之争,从万历到崇祯的几十年中几乎没有不争之时。书中以翔实的史料、细致的笔触,再现晚明王朝在内忧与外患的双重压力之下走向灭亡的全过程,并揭示其深刻的教训。作者广泛吸收学术界研究成果,在〖JP3〗关于晚明时期“倭寇”、“市镇”、“新政”、“党争”等一系列问题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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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史(1573~1644)》出版说明:
广东重开海禁后,明朝当局规定东南亚国家的商船在广州附近的洋澳“驻歇”,等候官府处理。于是暹罗、占城等国的商船便入泊香山县的浪白等洋澳以及新宁县、新会县、东莞县的一些洋澳,等待明朝官员前来抽税,然后与中国商人在船上贸易。于是香山县的港湾较大的浪白澳便成了一个最为繁忙的交易地点。王士性《广志绎》说:“香山澳,乃诸番旅泊之处,海岸去邑二百里,陆行而至,爪哇、暹罗、真腊、三佛齐诸国俱有之。其初止舟居,以货久不脱,稍有一二登陆而拓架者,诸番渐效之。今则高居大厦不减城市,聚落万头…番舶渡海,其制极大,大者横五丈,高称之,长二十余丈,内为三层,极下镇以石,次居货,次居人,上以备敌占风。每一舶至,报海道,檄府卒验之,先截其桅与舵,而后入澳。”①但是浪白澳的地理条件并不理想,一是离广州太远,常有海盗出没;二是此地过于荒僻,缺乏经商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外商逐渐将位于珠江口距离浪白澳以东30公里的濠镜作为理想的交易场所。濠镜的开埠虽是外商贿赂明朝官员的结果,但这一变通有利于中外贸易的发展②。
濠镜就是澳门。它成为外国与中国的通商口岸,据说是负责广东沿海防务的都指挥使黄庆接受葡萄牙人贿赂而成。中文书籍记载澳门史事最早最详的当推印光任与张汝霖合编的《澳门纪略》,该书写道:“(嘉靖)十四年(1535年),都指挥黄庆纳贿,请之上官,移泊与濠镜,岁输课二万金。澳之有番市自黄庆始。”③(明史》卷325《佛郎机传》说:“佛郎机遂纵横海上无所忌,而其市香山澳、壕镜者,至筑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国然。将吏不肖者,反视为外府矣。壕镜在香山县南虎跳门外,先是,暹罗、占城、爪哇、琉球、渤泥诸国互市俱在广州,设市舶司领之…嘉靖十四年,指挥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移至壕镜,岁输课二万金,佛郎机遂得混入…闽粤商人趋之若鹜。久之,其来益众,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据。”《明史》的这个说法过于简略而含糊其辞,实际上嘉靖十四年以后葡萄牙人只是获得了与东南亚商人同等的权利,在濠镜泊船与贸易。正如博克瑟所说:“关于在澳门本岛定居之起源已有诸多论述,但迄今未有明确的定论。正如我们某些耶稣会士于1555年在该岛写的那些信件中所知道的那样,在1557年之前,葡萄牙人无疑已经常出入于该地。”
关于葡萄牙人入居澳门的时间,以往学者大多依据万历《广东通志》的说法:“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循贿许之。时仅蓬垒数十间,后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②《澳门纪略》一书因此说:“蕃人之入居澳,自汪柏始。”以后的学者大多信以为真,直到最近依然如此。黄庆华的论文《早期中葡关系与澳门开埠》指出:1552年葡萄牙的日本贸易船队司令官苏萨(1 eondlSousa)率船队从马六甲来到广东,请求恢复通商贸易,并且试图在离广州不远的近海觅得一处停泊的港湾,作为对中国贸易的基地以及来往于日本、印度的中途停泊港。经过苏萨的多方活动与贿赂,终于同海道副使汪柏搭上关系,双方就葡萄牙人在广东沿海贸易事宜达成一个口头默契:葡萄牙人在广东贸易,必须按规定缴纳20%的关税,不称他们是佛郎机人,而称葡萄牙人或马六甲的葡萄牙人。为了寻觅落脚地,葡萄牙人终于把目标定在离广州更近的澳门③。施存龙《明清时期澳门港的特有地位及葡萄牙独占后的演变》认为葡萄牙人租居澳门的年代应以1553年开始为宜④,这是有问题的。梁嘉彬认为,《澳门纪路》把此事记于嘉靖三十二年是一个错误,据他考证,汪柏借地是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他引证葡萄牙人宾陀所说:“在葡人经中国官兵数度屠逐后,只余浪白一口尚可互市,但至1557年葡以惯用之贿赂方法,遂博得中国政府允许其筑庐壕镜地以曝晒及存贮货物云。”他又引用瑞典人Lijungstedt的说法:“至1557年,葡人始得入澳。”因此梁嘉彬指出:葡人入居澳门,外籍多主1557年说,揆之情理,当亦无误。大抵嘉靖三十二年汪柏任副使时,葡人已有借地曝物之请,然汪柏未即允之;至三十三年中国官吏封闭大门(Tamao)一港,而集中外国贸易于浪白澳;至三十五年汪柏乃立“客纲”(官设牙行)“客纪”(牙行买办),准备与葡人交易;至三十六年朝廷因采香使王健言,责广东抚按设法收采龙诞香并酌定海舶入澳抽分事宜,其时汪柏已任按察使,而葡人又纳贿赂,汪柏乃允葡人之请也①。近年来研究早期中葡关系史的万明对此也有详细考证,她说:“嘉靖三十二年葡人入居澳门之说,虽然流传至今,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但却是站不住脚的”;“国外近年研究澳门史的专着多已采用1557年之说”
大约从1557年开始,葡萄牙人在澳门搭建住房、营造村落,企图长期定居于此。到1562年澳门成为葡萄牙人在中国的唯一居留地,定居人口包括大约900名葡萄牙人,几千名从非洲、东南亚掠买来的奴隶,以及4000名中国商民。据长老会牧师格雷戈里奥·贡萨尔韦斯大约写于1570年的致西班牙驻葡萄牙大使唐胡安·德·博尔哈的信函所说,当时岛上已有一座茅草屋顶的教堂,不到12年,葡萄牙人就在“该大陆的一个名为澳门的岬角上建起了一个非常大的居留地,内有三座教堂,一所为穷人治病的医院,以及一座圣·米塞里科迪亚的善堂。现在,它已成了一个拥有5000余名基督教徒的居留地”③。1902年香港出版的《历史上的澳门》说,起初葡萄牙人并不向中国官府交纳地租,而是每年给汪柏贿银500两,1572年(隆庆六年)或1573年(万历元年),出于一个偶然的事件,葡萄牙人开始向明朝地方政府交纳濠镜(澳门)居留地的地租。原来葡萄牙商船在抽税的同时,向海道副使私相授受500两银子的“地租”一其实是以地租为名的贿赂,由于事情的暴露,海道副使只得宣称把这笔地租银送交国库,从此贿赂变成地租。万历年间的《广东赋役全书》把这笔地租记录在案,表明中国政府已正式允准葡萄牙人在濠镜(澳门)租地居留④。驻扎在印度果阿的葡萄牙印度总督把这块居留地隶属于果阿,由每年从印度前往中国、日本的中日贸易船队司令管辖。每年五六月之间,这支船队乘着西南季风从印度起航前往澳门,在那里停泊十个月至一年,以便购入中国货物并等候下一次西南季风,于第二年六月至八月由澳门驶往日本。葡萄牙人凌驾于其他在此经营的东南亚商人之上,而且不把明朝地方官放在眼里。万历二年(1574年)明朝官方在澳门与大陆之间的必经通途一莲花茎,修建了一座称为关闸门的城楼,定期开启,以便控制“澳夷”①。其后由于广州贸易的重新开放,外国商人可以每年1月和6月两次到广州参加交易会,东南亚各国商人可以不必经由澳门径直前往广州交易,澳门逐渐成为葡萄牙人独占的商埠。葡萄牙人给它重新命名,因为当地有座供奉“阿妈”(妈祖)的天妃庙,所以就把它叫做“阿妈港”或“阿妈澳”,以后葡文简化为Macau,英文写作Macao。据学者们研究,福建、台湾以及广东一带,妈祖崇拜十分盛行。澳门所在的香山县境内,明清两代至少有十一座妈祖庙。澳门民间相传,明代宪宗成化年间(1465一1487年)闽潮商贾来澳门兴建妈祖庙;或谓澳门妈祖阁最早的建筑弘仁殿建于弘治元年(1488年)。1984年澳门曾举行“澳门妈祖阁五百年”纪念。可见葡萄牙人入据澳门以前,澳门妈祖阁已经存在是毫无疑问的②。关于澳门的命名,瑞典人龙思泰在他的名着《早期澳门史》中如此说:“因在娘妈阁炮台(Bar Fort).附近有一座供奉偶像的神庙,所供奉的女神称为阿妈(Ama),所以外国作家称之为‘阿妈港'(Amangao,Port of Ama)。1583年葡萄牙人将其命名为’神名之港'(Porto de nome de Deos)和‘阿妈港'(Porto de Amacao)。这些都是澳门(Macao,按:即妈港的音译)一词的词源。以后澳门也曾被称为‘妈港神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osdo porto de Macao)。\叫法也逐渐演变为澳门。据说因为此地以南有十字门,人们便把两者合称“澳门”;或者说濠镜澳有南台山、北台山作为门户,所以称为“澳门”①。
博克瑟说:“1557年,葡萄牙人在中国的澳门获得了一个可靠的基地:1571年,在日本的长崎获得了另一个基地。此后,这一获利颇丰的贸易便达到其鼎盛时期”①。正是在葡萄牙东方贸易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澳门从16世纪80年代进入了繁荣的黄金时代,一直持续达半个多世纪。据广东巡按御史庞尚鹏说:“近数年来,始入濠镜澳筑室居住,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岁规厚利,所获不赀,故举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今夷众殆万人矣。”②从1561年到1580年,澳门由500多人增长至2万人,商业欣欣向荣,迅速向海港城市发展。到1635年澳门已发展成为“东方第一商埠”,最早出现在中国的西式洋房、医院、学堂、教堂以及早期的火炮、船舶、钟表的制造工业,都是在澳门开始的③。正如龙思泰所说:“葡萄牙人在印度殖民地,策划将整个贸易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达到了目的,在近一个世纪的时期中,独自享有许多亚洲港口与里斯本之间的通商利益。他们在澳门的不毛之地定居下来,在七八十年的时期中,独占着中国市场…(葡萄牙)商人们大体上都为几乎独占了整个日本、亚洲与欧洲的贸易而洋洋得意。”
2.以澳门为中心的晚明对外贸易
葡萄牙人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以后,澳门逐渐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晚明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据博克瑟说,澳门是葡萄牙一印度一中国一日本贸易航线的重要枢纽。在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并与中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以后,这条航线变得十分有利可图。有鉴于此,葡萄牙商人便以澳门为中心来安排在远东的贸易活动。每年五月至六月,他们乘坐由中国贸易舰队司令指挥的大帆船,顺着夏季的西南季风从果阿起航。这种载重600~1600吨的大帆船,运载着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印度货物,以及原产拉丁美洲经里斯本运来的白银,在抵达澳门的一年时间里,把货物与白银换成中国的生丝、丝绸、黄金以及铅、锡、水银、糖、麝香、茯苓、棉纱、棉布,到第二年初夏,乘着季风继续东航,进人日本长崎,把生丝、丝绸、黄金等中国货物以高昂价格迅速脱手,然后装上日本白银及少量其他货物,乘着同年秋天的季风返回澳门。
他们在澳门用日本的白银大批购买中国的生丝、丝绸、瓷器、黄金及其他货物,到第三年秋天,才乘着季风返回印度。这样,从果阿到澳门,从澳门到长崎,从长崎到澳门,从澳门到果阿,葡萄牙商人在每一个环节中都可以获利,在整个贸易过程中获利达10多万葡萄牙金币。此外,澳门又是中国一菲律宾一墨西哥一秘鲁贸易航线的起点之一(详见下节)①。陈炎也指出葡萄牙人操纵了以澳门为中心的几条国际航线:第一条是澳门一暹罗(今泰国)一马六甲(今马来西亚)一果阿(今印度卧亚)一里斯本(葡萄牙首都)的航线,第二条是澳门一日本航线,第三条是澳门一马尼拉(菲律宾)一阿卡普尔科(墨西哥)一秘鲁航线,第四条是澳门一东南亚航线。澳门港就这样成为中国通往世界各国的海运中心②。
17世纪末的苏萨(Fariay Sousa)在《葡萄牙的亚细亚》一书的“澳门条”写道:这里是中华帝国中最繁盛的港口,葡萄牙人独家经营,每年5300箱丝织物,每个净重12盎司的金条3200个,七筐麝香、珍珠、砂糖、瓷器。要之,丝织物、黄金、瓷器等是从中国运往欧洲的货物。为此,葡萄牙人向中国输入的是南洋的特产物和欧洲的毛织物,以及印度的琥珀、珊瑚、象牙、白檀、白银银币,更多的是胡椒③。着名的《林斯霍顿旅行记》在“1582年里斯本出发”条所写的银币,就是墨西哥铸造的所谓西班牙银圆,是当时欧洲以国际货币信用而流通的货币。这些银币经由印度、南洋流入中国,明末崇祯年间这种趋势依旧延续,Antonio Alvarez de Abreu的Extracto Historial del Expediente所收的1637年(崇祯十年)的文书中说:从墨西哥经过菲律宾流入中国的白银是大量的,另一方面,从墨西哥走私到西班牙的白银,转移到英吉利人、法兰西人、荷兰人、葡萄牙人之手,然后由葡萄牙人输送到东印度,最后流向白银的集中地中国。由于中国的丝绸向日本转送,每年可以获得235万两白银④。
葡萄牙人的对日贸易,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大体如下:来日本的葡萄牙船有两种,一种是以果阿为起点,经马六甲、澳门来到日本;另一种是从澳门直接来到日本。它们从澳门出发的时间大致在六七月间,利用季风大约半月乃至二十日抵达日本,从10月、11月间到下一年的2月,再利用季风离开日本。最初的船只数量不受限制,后来葡萄牙司令规定只准许从果阿派出一艘船经澳门前往日本,这是载重600吨乃至800吨的大型帆船。指挥这艘船的司令(甲必丹·摩尔)是葡萄牙皇室任命的,他不仅掌握贸易利益的收入,而且掌握澳门的最高行政司法权,在日本停留期间,对日本政府具有公使兼领事的地位。据说,一次日本航行就可以向国库上缴16万乃至20万葡币的纯收益①。从1557年葡萄牙人得到澳门贸易许可,一直到1640年将近一个世纪,葡萄牙独占了欧洲与中国间、日本与中国间、中国与南洋间的多边贸易,从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额商业利润。葡萄牙人的中国贸易,把以生丝与丝绸为主的中国特产物,以及日本的黄金向欧洲输送,把欧洲的工业品向中国输送,与此同时,兼带在南洋、中国、日本相互间输送特产物。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在西班牙-葡萄牙的首都马德里的大官会议上,某官员在论及澳门贸易时指出,在今日之状态下,以下一事究竞对我帝国有利抑或不利,应慎重考虑,那就是:为了从那个地方输送来不太重要的货物,每年送往东印度数以百万计的西班牙银圆。所谓向东印度运去数以百万计的西班牙银圆或许过于夸张,但其中的半数流入了中国则是毫无疑问的②。
以澳门为中心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市场卷入全球贸易网络之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球化经济新格局。
首先是澳门一果阿一里斯本之间的远程贸易。葡萄牙商人的大帆船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铜、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商品,从澳门运往印度的果阿,再由果阿运往里斯本,其中数量最大的货物是生丝,1580一1590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3000担,价值白银240000两,利润白银360000两;1636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6000担,价值白银480000两,利润白银720000两。从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而以白银为大宗,1585一1591年,以生丝和其他商品换回澳门的白银达900000两。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至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澳门进入了中国。17世纪,一艘葡萄牙船从澳门驶往果阿,装载的货物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和丝绸,其中有白丝1000担,各色丝绸10000~12000匹。每担白丝在澳门的售价仅为白银80两,运到印度果阿后的售价高达白银200两,涨价至250%。此外还有大量染色的生丝与瓷器,运到欧洲利润高达100%~200%,葡萄牙商人在这种远程贸易中的利润是惊人的①。龙思泰在《早期澳门史》中说:“葡萄牙人在印度殖民,策划将整个贸易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达到了目的,在近一个多世纪的时期中,独自享有许多亚洲港口与里斯本之间的通商利益。他们在澳门的不毛之地定居下来,在七八十年的时期中,独占着中国市场。”
荷兰学者C·J·A·约尔格指出,16世纪欧洲对统称“印度货”的中国商品怀有极大的兴趣,逐步扩大的富裕阶层以及艺术品收藏家们,愿意出高价购买来自中国的丝绸、瓷器和漆器。但是当时操纵亚一欧贸易(即澳门一果阿一里斯本以及澳门一长崎贸易)大权的葡萄牙人更注重亚洲内部的贸易,特别是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转口贸易。自从1557年葡萄牙在中国大陆的澳门获得立脚点以后,同中国商人展开有规模的贸易以后很长一个时期内,中国商品进入欧洲的数量十分有限,而且价格奇昂。荷兰人试图打破这种格局。1595一1597年,科尔内利斯·豪特曼最终尝试绕过好望角取南道航行获得了很大成功,使得大批荷兰贸易公司短时间内在荷兰崛起,介入了同东方印度人的贸易。1602年,各公司终于组成了统一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这就是在远东显赫一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由来。国会为东印度公司颁发了一份自好望角以东至麦哲伦海峡整片地域的贸易特许状,使它获得了对荷兰公民的贸易垄断权。亚洲的巴达维亚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货物集散中心,也成了殖民地的统治中心。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贸易怀有浓厚兴趣,着名史学家皮特·范·丹在他的东印度公司编年史着作《东印度公司志》的“论中国”一章,开宗明义便说:东印度公司刚成立即着眼对中国的贸易,因为中国商品可望在欧洲获得巨额利润。这是有事实为证的。1602年被俘获的葡萄牙商船的货物(其中包括大量中国的瓷器和其他商品),在米德尔堡抛售后的赢利是惊人的;1604年两艘正行驶在从澳门开往马六甲途中的葡萄牙商船被荷兰人俘获,船上装载的大批中国货物一瓷器、生丝、丝织品、黄金、漆器、家具、糖、药材等,在阿姆斯特丹进行拍卖,获利达600万荷兰盾。在利益驱动下,荷兰人企图结束葡萄牙人独占中国海上贸易的优势,但是他们没有葡萄牙人在澳门那样与中国建立起直接贸易关系,无法与葡萄牙竞争。1609年事情发生了转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日本的平户开设了一家商馆,打开了一直由葡萄牙人控制的中国产品的日本市场,它可以根据自已的要求进口中国货,并切断葡萄牙人控制的货源①。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在东方开战、订约、占地等特命全权,内部有坚强的组织,外部有强大的舰队,驻地有军队、炮台,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40年代,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荷兰人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根据地,东北向中国和日本海上发展,西北向印度发展;苏门答腊、爪哇、马六甲等地出产的胡椒、香料等商品的经营成了荷兰人的专利。1602年以前,荷兰共有65艘商船来到东方,1602一1610年的八年间,荷兰有69艘商船来到东方。荷兰东印度公司从1605一1622年各年红利分配成数如下:1605年,15%;1606年,75%;1607年,40%;1608年,20%;1609年,25%:1610年,50%;1613年,37%:1622年,22%②。荷兰、葡萄牙竞争的结果,终于导致武装冲突:1619一1621年荷兰人封锁马尼拉港,1622年荷兰人攻击澳门港未遂。此后荷兰人试图占据澎湖列岛未遂,便以台湾为立脚点,在此与中国商船开展贸易。1624年荷兰人在台湾安平设立商馆,以后又在淡水、鸡笼设立货栈。台湾很快发展成为荷兰进口中国商品的固定贸易基地,之后便迅速成为中国与日本之间贸易的中转港;1639年日本向除中国和荷兰以外的所有外国实行锁国政策后,这一中转港的地位日趋重要。
《晚明史(1573~1644)》目录:
上卷
导论——“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
一、地理大发现后的全球经济与晚明社会
1.新航路的发现与葡萄牙人的东来
2.以澳门为中心的晚明对外贸易
3.“倭寇”新论——以“嘉靖大倭寇”为中心
4.“马尼拉大帆船”与太平洋丝绸之路
5.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
一、商品经济的高度成长与市镇的蓬勃发展
1.关于集市与市镇
2.江南市镇的发展与分布格局
3.江南丝绸业市镇与丝绸贸易
4.江南棉布业市镇与棉布贸易
三、耶稣会士与早期西学东渐——中国在文化上融入世界
1.耶稣会士的东来:利玛窦的前辈
2.利玛窦神父的“本土化”传教活动
3.西方科学与文化的传播
4.“西学东渐”与晚明知识界的反响——瞿太素、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
5.“西学”与王学、东林、复社——李贽、邹元标、冯应京、冯琦、方以智
章张居正与万历新政
一、张居正与徐阶、高拱
一、顾命大臣内讧:张居正、冯保与高拱斗法
三、“王大臣案”——张、冯权力联盟的强化
四、万历新政的展开
五、余懋学、傅应祯、刘台与政治逆流
六、围绕张居正“夺情”的政治风波
七、新政的深化:财政经济改革(上)
八、新政的深化:财政经济改革(下)
第二章明神宗:十岁登极的小皇帝
一、从皇太子到小皇帝
二、视朝、日讲与经筵
三、大婚
四、张居正归葬
五、耕藉礼与谒陵礼
第三章张居正之死与明神宗亲政
一、张居正之死
二、斥逐冯保
三、亲操政柄
四、围绕刘台平反的纷争
五、辽王案与查抄张府
六、申时行辅政时期
第四章万历三大征
一、平定宁夏哮拜叛乱
二、东征御倭援朝
三、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
第五章册立东宫之争与“妖书案”、“梃击案”
一、“争国本”的由来
二、神宗的官闱生活与酒色财气
三、册立东官之争
四、围绕“三王并封”的纷争
五、皇长子常洛的册立问题
六、“妖书案”
七、“梃击案”
八、福王之国的前前后后
九、聚敛财富:矿税太监横行
十、临清民变、湖广民变及其他
第六章东林书院与“东林党”
一、从《东林书院志》看东林书院的本来面目
二、东林书院并非议论政治的讲坛
三、“东林党”论质疑——关于“东林与浙党”
四、东林书院如何被诬为“党”?
五、东林非党论——兼论《东林党人榜》与《东林点将录》
下卷
第七章 从泰昌到天启
一、神宗的怠于临朝与疾病缠身
二、昙花一现的泰昌朝
三、从泰昌到天启的过渡
四、天启:畸形的魏忠贤专政时代(上)
五、天启:畸形的魏忠贤专政时代(下)
第八章 崇祯:清查“阉党”逆案
一、受命于危难之际的朱由检
一、不动声色逐元凶处奸党
三、清查“阉党”逆案
四、为东林人士平反昭雪
第九章 袁崇焕与毛文龙
一、从李成梁到熊廷弼
二、从孙承宗到袁崇焕
三、同室操戈:毛文龙之死
四、己巳之变:袁崇焕的悲剧
第十章 “党同逐异,便己肥家”
一、“今日吏治民生夷情边备事事堪忧”
二、“此时不矫枉振颓,太平何日可望?”
三、朝政与党争(上)——由会推阁员引发的党争:钱谦益案
四、朝政与党争(下)——由袁崇焕之狱引发的党争:钱龙锡案
五、权力争夺:温体仁与周延儒的倾轧
六、温体仁辅政:“崇祯皇帝遭‘温’了”
第十一章 民变蜂起:举棋不定的抚与剿
一、初起阶段的民变与杨鹤招抚的失败
二、战火蔓延山西
三、从渑池渡到车箱峡
四、洪承畴、卢象昇、孙传庭
五、杨嗣昌“十面张网”的成功
第十二章 攘外与安内的两难选择
一、对清和与战的优柔寡断
二、“盐梅今暂作干城”:杨嗣昌督师
三、“功虽未成,尽瘁堪悯”——杨嗣昌之死
四、“灭寇雪耻”成泡影:洪承畴降清
五、秘密媾和与陈新甲之死
第十三章 “无可奈何花落去”:明朝的覆亡
一、朋党政治与周延儒的复出
二、内战形势急转直下:李自成与张献忠
三、挽救命运的失败尝试:出征、南迁、勤王
四、京师陷落与思宗殉国
五、从大明到大顺到大清的政权更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