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 1929-)出版《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标志着一门新的学科——社会生物学的诞生。威尔逊将“社会生物学”定义为系统地研究所有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在书中总结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将达尔文主义与动物行为学综合起来。在最后一章,他将动物行为学的研究成果推广开去,试图将进化论也用于解释人类的行为,把心理学和社会学也和进化论综合起来。恰恰是这一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议,引发了自《物种起源》出版以来最为激烈的一场进化论大辩论。在威尔逊看来,
人类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像其他动物的社会行为一样,是由基因决定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尽管其本意不过是试图为人类行为的起源提供一个进化论的解释,而不是宣扬什么政治主张,但是这种有遗传决定论嫌疑的主张让人联想起了20世纪初期“优生学”运动的悲剧和纳粹的罪恶。因此,在人权活动家看来,威尔逊是种族主义者、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又因为威尔逊认为男女的行为差别由遗传决定,因此在女权活动家看来,威尔逊是性歧视主义者。右翼保守分子也同样不放过威尔逊,因为他居然认为进化论可以解释宗教、道德的起源。威尔逊有一度如过街老鼠,在各地做学术报告时经常遭遇抗议示威,甚至遭到袭击:他在美国科学促进会的年会上做完报告后,一个听讲者朝他泼了一脸冷水。连他的同事好友、遗传学家列万廷(Richard Lewontin, 1929-)也与他反目成仇。他们两个人曾在芝加哥大学一起将群体遗传学结合进生态学。威尔逊搬到哈佛大学后,也请列万廷搬了过去。为了抗议越南战争,列万廷放弃了美国科学院院士的头衔,成立“科学属于人民”、“生物学辩证法组织”,反对任何形式的打着科学旗号的反动势力。在列万廷看来,威尔逊已与反动派为伍了。
也就是说:社会生物学家是系统地研究所有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人。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由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演绎而来的。
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地球上的生物,随着环境的变迁,有一个由低级生命形态向高级生命形态逐渐进化的必然趋势。生物若不能随着环境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则必然遭到灭绝。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看,达尔文主义无疑是科学的、正确的。
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之后,斯宾塞提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可以和生物有机体相比拟,社会与其成员的关系有如生物个体与其细胞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学理论,斯宾塞这种观点无可厚非。然而,他把生物学中的遗传、变异、自然选择等概念引进社会学,就未免有些牵强。至于他把生存竞争作为社会发展的规律,则完全混淆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差异。
与斯宾塞同时代的赫胥黎,在其《天演论》中,根据自然界“食物链”的现象,提出了“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
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当然有其自身的学术价值。指出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着相互竞争,强调人类社会不进则退,也有其真理性的一面。
但是,真理向前多跨出了一步,就会变成谬误。科学理论如果超出了它的适用范围,就不再是科学的了。
社会达尔文主义将自然界的生存竞争规律生搬硬套到社会学的研究中来,甚至公开主张国家之间、民族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公然将以强凌弱的强权主义宣称为“社会伦理”,是完全错误的。
可以这么说,正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理论依据”,早期的资本主义才得以“理直气壮”地在各国内部对广大民众施行压榨和掠夺,并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对其他国家和民族发动殖民战争,实行殖民统治,进行殖民掠夺,以实现其原始的资本积累。
至于纳粹德国自认为日尔曼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日本军国主义自认为大和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并进而对其他国家和民族实行疯狂的蹂躏和屠杀,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所产出的最残暴的怪胎!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最大错误,在于主张以动物界的“弱肉强食”现象来看待人类社会,把人类兽性化。其结果只能是人类社会的颓败,而不是真正的进步。而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类是有理性、有智慧的,是讲人性的!
因此,达尔文主义根本不适合人类社会。社会达尔文主义是一个错误的理论。用它并不能真正解释人类社会的本质。若以它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则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并最终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
参考资料:参考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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