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么》刘星【文字版_PDF电子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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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法律是什么 作者:刘星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译者:无 出版日期:2025-2 页数:384 ISBN:9787229191092 | 0.0 豆瓣评分 | 孔网购买 | 点击喜欢 | 全网资源sm.nayona.cn |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法理学经典着作。书中以经典案例为切入点,介绍、分析、比较了20世纪英美法理学各主要流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理论,在学理根据层面呈现了各种理论的渊源与困境、关联与交锋,从多重维度探索了法律的含义。
作者简介:
刘星,中国政法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任中山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长期致力于法理学、法社会学研究。出版法学着作多部,作品有《法律是什么:20世纪英美法理学批判阅读》《法律与文学:在中国基层司法中展开》《一种历史实践:近现代中西法概念理论比较研究》《法律的隐喻》《法学实践》《中国法律思想:故事与观念》《西方法律思想:传说与学说》《西窗法雨》等,其中《西窗法雨》被读者赞为比小说更精彩的法学随笔,影响了一代青年学子。
目 录:
增订版序
修订版序
再版小序
初版序言
引 言
第一章 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
一、法律是一种命令
二、区分实然法律和应然法律
三、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法律
四、小结
第二章 行动中的法律
一、疑难案件
二、法律与法律的渊源
三、法律是一种预测
四、行动中的法律
五、实用主义精神
六、作为一种没有“规则”内容的社会现象的法律
七、小结
第三章 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
一、规则的内在方面
二、次要规则
三、规则的确定性与模糊性
四、法律与道德的分野
五、法学是一种客观的法律知识
六、小结
第四章 解释性质的法律
一、“理论争论”
二、法律的解释性质
三、内在参与者的观点
四、唯一正确的法律答案
五、小结
第五章 意识形态中的法律
一、法律形式的内在矛盾
二、法律原则的内在矛盾
三、法律外在观察者的“解构阅读”
四、法律内在参与者的“解构阅读”
五、法律与意识形态
六、小结
第六章 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
一、法律实践主体的“消亡”
二、法律知识的“地方性”
三、小结
第七章 需求对话中的法律
一、对话中的法律客观性
二、效果中的法律
三、需求语境中的法律
四、小结
结 语
参考文献
初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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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刘星的《法律是什么》是一部以问题意识为核心、以现实关怀为导向的法学通识著作。全书并未停留在抽象规范或条文解释层面,而是通过哲学、社会学与法学的交叉视角,追问法律的本质、功能与限度。作者以通俗而不失深度的语言,引导读者思考法律从何而来、为何存在、如何运作以及应当走向何处。本文将围绕《法律是什么》一书,从法律本质的思想阐释、法律与社会生活的互动关系、法律价值与权威的来源、以及该书对当代法治观念的启示四个方面展开系统论述。通过多角度分析,力求呈现刘星对法律问题的独特理解,揭示其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帮助读者在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背后,把握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思想体系的深层逻辑。
一、法律本质的思想追问
在《法律是什么》中,刘星首先将问题指向法律的本质。他并不满足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这一教科书式定义,而是追问这种规范何以成为法律。通过回顾自然法、实证法等不同学说,他揭示法律概念本身所蕴含的思想张力。
刘星指出,法律并非天然存在的客观实体,而是人类社会在长期互动中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法律的产生与人类对秩序、公平和安全的追求密切相关,这使得法律具有深刻的社会性与历史性。
在这一层面上,作者强调理解法律不能脱离具体社会语境。脱离社会现实去谈法律,只会使法律沦为空洞的概念。这种对法律本质的反思,为读者理解后续问题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刘星在书中反复强调,法律并不是孤立运行的系统,而是深深嵌入社会结构之中。社会变迁、经济发展、文化观念都会对法律的形成与实施产生直接影响。
通过分析现实案例,作者说明法律既塑造社会行为,又被社会行为所塑造。当法律规范无法回应社会需求时,便会出现“纸面法律”与“行动法律”的分离现象。
这种互动关系使法律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刘星借此提醒读者,理解法律必须关注社会运行的真实状态,而非仅停留在规范文本之上。
三、法律价值与权威来源
关于法律的权威性,刘星并未简单归结为国家强制力。他认为,单纯依赖暴力支撑的法律难以获得长久稳定的遵守。
在书中,作者深入探讨了正义、公平与秩序等价值如何成为法律权威的重要来源。当法律能够体现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时,公众才会产生内在的服从意愿。
由此,刘星提出,真正有效的法律必须在制度设计与价值认同之间建立平衡。这一观点突破了传统法学对权威问题的狭隘理解。
四、当代法治观念的启示
《法律是什么》并非纯粹的理论著作,它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明显的启示意义。刘星通过对法律运行逻辑的分析,反思了现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与工具主义倾向。
他指出,法治不仅意味着规则的完备,更意味着对权利的尊重和对权力的约束。缺乏价值支撑的法治,只会导致制度空转。
在这一意义上,该书为公众理解法治精神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也为法律人反思自身角色提供了理论坐标。
总结:
总体而言,刘星的《法律是什么》以开放的问题意识和跨学科视角,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基本命题。它不仅帮助读者理解法律的概念结构,更引导人们反思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真实作用。
通过对法律本质、社会关系、价值基础与法治理念的系统阐述,该书展示了法律作为一种复杂社会现象的多重面向,对提升公众法律理解力与法治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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