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周光权【文字版_PDF电子书_】

| 书名: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 作者:周光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译者:无 出版日期:2024-1 页数:360 ISBN:9787300323930 | 0.0 豆瓣评分 | 孔网购买 | 点击喜欢 | 全网资源sm.nayona.cn |
内容简介:
本书除导论外,共分为十三章,涉及以下五方面的问题:要高度肯定改革开放后四十多年来我国刑法立法所取得的巨大历史成就;要对最近十几年来的“积极刑法立法观”予以认可,并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合理因素;我国刑法立法中,法定刑配置不太科学、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需要认真对待如何优化法定刑配置,在立法上如何完善终身监禁的规定、限制死刑适用的问题;面对积极刑法立法观,学者不能固守古典法治批评立法的立场,从而丧失对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刑法教义学与时俱进发展的契机;在法典编纂的理念得到广泛提倡的背景下,应当深入研究如何制定科学、完备、统一的刑法典,从而实现刑法的“再法典化”这一重大问题。
作者介绍: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全国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
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独着《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公开课》《刑法学习定律》等12部,合着、主编、参编刑法学着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等省部级奖励10余项。
目 录:
精彩样章
导 论 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姿态 1
一 1
二 3
三 4
第一章 积极刑法立法观的确立 7
一、刑法修正案所承受的诸种批评 7
二、刑法理论的转向及其对立法的影响 11
三、积极刑法立法观的关联问题探讨 23
四、结 语 32
第二章 法典编纂的理念与刑法全面修订 34
一、现行刑法是实质上的法典 34
二、基于法典编纂的理念全面修订刑法的必要性 40
三、基于法典编纂的理念全面修订刑法的关键问题 46
四、基于法典编纂的理念全面修订刑法的相关问题 69
五、结 语 74
第三章 我国应当采用统一刑法典立法模式 76
一、附属刑法立法的中国实践:探索与放弃 77
二、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优劣之辨 81
三、我国有必要维持统一刑法典:关于放弃附属刑法立法的进一步讨论 90
四、结 语 101
第四章 转型时期刑法立法的思路与方法 103
一、晚近刑法立法的特色与变貌 103
二、未来刑法立法的总体思路 114
三、未来刑法立法的具体方法 130
四、结 语 135
第五章 积极刑法立法观与增设轻罪 138
一、积极刑法立法观及其所面临的批评 139
二、轻罪设置过少带来重罪被误用的风险 144
三、刑法功能主义与增设轻罪 156
四、结 语 164
第六章 刑法立法的最新进展与司法前瞻 ———《刑法修正案(十一)》之评述 165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考量因素 165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主要内容 173
三、刑法修改对于未来司法实践的影响 185
四、结 语 194
第七章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现状与立法完善 196
一、现状与问题 196
二、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限定 199
三、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 213
四、危险驾驶罪的情境预防策略 218
五、结 语 222
第八章 罪刑法定与增设妨害业务罪 223
一、对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施危害行为定性的类型分析 223
二、罪刑法定与刑法“软性解释”的限度 227
三、解决问题之道:增设妨害业务罪 241
四、结 语 244
第九章 刑法立法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 246
一、刑法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248
二、刑法与认罪认罚从宽衔接的宏观考察 254
三、刑法与认罪认罚从宽衔接的具体设计 262
四、结 语 267
第十章 立法活跃化与刑法学的应变 268
一、立法活跃化及其所承受的批评 268
二、立法活跃时代刑法教义学的应变:观念论 275
三、立法活跃时代刑法教义学的应变:方法论 283
四、结 语 289
第十一章 法定刑配置的科学化 290
一、我国《刑法》分则中法定刑配置的检视 290
二、优化法定刑配置的理念 297
三、优化法定刑配置的若干具体方法 304
四、结 语 312
第十二章 我国刑法中终身监禁的合宪性改进 314
一、终身监禁合宪性的学理讨论 314
二、终身监禁合宪性的比较法考察 316
三、宪法性约束与我国终身监禁的改进 324
四、结 语 332
第十三章 死刑的立法控制 334
一、我国死刑立法概览 334
二、检视死刑问题的应有姿态 337
三、未来立法削减死刑的着力点 342
四、结 语 348
“轻罪时代”呼唤社会治理转型(代跋)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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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围绕法典化背景下刑法体系的发展方向、价值定位与制度构建展开深入论述,系统呈现了现代刑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周光权立足中国法治建设实际,分析法典化进程对刑法立法理念、立法技术以及司法适用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强调刑法不仅承担惩治犯罪的功能,更肩负保障人权、维护秩序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在法典化时代,刑法立法需要兼顾稳定性与开放性,既要维护法典体系的统一协调,也要回应新兴风险与社会变迁所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对刑法规范体系、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完善路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相关研究展示了刑法法典化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价值。全书体现出鲜明的问题意识和体系思维,对于理解新时代刑法立法改革、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以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也为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法典化时代立法转型
法典化是现代法治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体现。在这一背景下,刑法立法逐渐从零散化、补充性的规范建构转向系统化、体系化的发展模式。周光权认为,刑法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法典化框架下实现内部结构的协调统一,以增强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传统立法模式往往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局部修补,虽然能够及时回应现实需求,但也容易造成规范冲突和体系失衡。法典化时代则强调整体规划,通过统一的价值原则和逻辑结构统领各项制度安排,使刑法规范能够形成完整而严密的制度体系。
随着社会结构不断变化,新型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刑法立法面临新的挑战。网络犯罪、数据犯罪以及跨境犯罪等问题不断出现,要求立法机关在坚持法典体系稳定的同时,保持必要的开放性和适应性,以实现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
法典化不仅意味着法律文本的整合,更体现出治理理念的升级。刑法立法需要从单纯强调打击犯罪转向更加注重权利保障、风险预防和社会治理,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惩罚与保护的统一,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设。
刑法价值体系重构
在法典化时代,刑法的价值基础成为立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周光权强调,刑法立法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以明确性和可预测性保障公民权利,避免国家刑罚权的不当扩张。这一原则不仅是现代刑法的基石,也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
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在现代社会中愈发突出。立法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如何有效惩治犯罪,还要关注刑罚适用的边界问题,防止过度刑事化现象出现。只有坚持谦抑性原则,才能确保刑法始终保持最后手段的属性。
公平正义是刑法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犯罪构成的设定,还是刑罚轻重的配置,都需要体现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从而提升法律实施效果。
与此同时,社会秩序维护也是刑法的重要价值目标。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风险,刑法需要在保障自由与维护安全之间寻求平衡。立法者必须综合考量各种利益关系,使刑法既能够有效打击严重犯罪,又能够最大程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立法技术持续完善
法典化时代对刑法立法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周光权指出,科学的立法技术是实现刑法规范化和体系化的重要保障。法律条文的设计应当逻辑严谨、概念清晰,避免因表述模糊而导致适用分歧,从而增强法律规范的确定性。
刑法条文的协调统一是法典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同章节、不同罪名之间应保持逻辑关联,避免出现重复规定或制度冲突。通过完善总则与分则之间的衔接关系,可以增强刑法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面对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立法技术还需要具备一定前瞻性。对于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领域,立法既不能过于保守,也不能盲目扩张。科学预测未来趋势、合理预留制度空间,是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此外,刑法修正机制的完善同样值得关注。在保持法典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规范化的修法程序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可以实现稳定与变革的统一。这样的立法模式既维护法典权威,又能够增强法律的现实适应能力。
未来刑法发展方向
展望未来,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将更加注重体系协调与制度创新。随着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新型社会关系不断形成,传统刑法规范面临新的解释与适用问题。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刑法体系,将成为重要课题。
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犯罪治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刑法立法不仅关注已经发生的危害行为,也越来越重视重大风险的预防与控制。然而,这种发展趋势必须严格遵循法治原则,防止预防性立法过度侵蚀公民自由空间。
国际化趋势也对刑法立法产生深远影响。跨国犯罪、网络安全以及国际合作等问题不断增多,要求刑法在保持本国特色的同时,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协调衔接。通过吸收有益经验,可以进一步提升刑法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未来刑法的发展还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无论是犯罪治理机制的创新,还是刑罚制度的完善,都应当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现实需求展开,从而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总结:
《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系统阐释了法典化背景下刑法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围绕立法转型、价值重构、技术完善以及未来方向等内容展开深入分析,展现出鲜明的体系思维和现实关怀。相关研究不仅回应了刑法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也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有益思考。
从整体来看,周光权关于法典化时代刑法立法的研究强调法治原则与社会治理需求的有机统一,主张在维护法律稳定性的同时增强制度适应能力,在保障人权与维护秩序之间实现平衡。这些观点对于推动刑法理论创新、提升立法质量以及促进法治中国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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